2007年12月14日,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大使代表中国政府向联合国秘书长交存了有关《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政府声明,通知变更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根据公约第六条第三款指定的协助其他缔约国制定和实施具体预防腐败措施的机关信息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