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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联合国代表李保东大使在安理会工作方法问题公开辩论会上的发言

2012-11-26 06:28
 

  

(图片:新华社 申宏)

       主席先生:

  我感谢印度倡议召开今天的会议,讨论安理会工作方法问题。今天是安理会第五次就工作方法问题举行公开辩论会。这体现了安理会对改进工作方法问题的重视,也体现了安理会对会员国意见的重视。

  我认真听取了葡萄牙常驻代表的发言,对葡萄牙作为安理会文件和程序工作组主席所作的努力表示赞赏。

  主席先生,

  中方一贯重视和支持安理会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安理会的权威、效率、透明度,更好地履行《联合国宪章》赋予的职责。经过安理会成员的共同努力,安理会在改进工作方法方面取得了许多积极进展。

  安理会举行公开会议的次数显著增加。每月安理会轮值主席均向非安理会成员通报月度工作安排,这已成为安理会的惯例作法。安理会有效利用非正式互动对话会、“阿里亚模式”会议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加强同相关会员国、建设和平委员会国别小组、民间社会和学术机构的交流与互动。安理会每年同非盟和平与安全理事会举行联席会议,增进了同非洲区域组织的合作。

  在秘书处的协助下,各种电子科技更广泛地应用到安理会工作中,使安理会能够更迅速地审议突发事态,使非安理会成员能够更及时地了解安理会的动向。改版后的安理会官方网页也提供了更为丰富的信息资料。

  主席先生,

  《联合国宪章》规定安理会应自行制定其议事规则。安理会工作方法仍有改进的余地,中方支持认真落实2010年安理会关于改进工作方法的主席说明,并继续探讨各种具体建议和措施。我重点谈以下几点看法:

  一、近年来,安理会的工作量日益增加。安理会应有效利用资源,集中精力处理好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重大、紧迫性议题。安理会处理的主题性议题不断增加,有些甚至超越了安理会的职责范围,安理会应重视会员国对此表达的关切。

  二、安理会应更加重视开展预防性外交,更多运用调解、斡旋等和平手段化解争端,避免动辄威胁或使用制裁等强制性手段。对执行安理会的授权,应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防止出现滥用或超越安理会授权的行为。

  三、安理会在通过决议或主席声明前,应进行充分、耐心的谈判和磋商,达成广泛共识。在此过程中,应确保安理会所有成员均有充分的时间对案文进行研究。安理会应避免强行推动各方仍有严重分歧的案文,以维护安理会的团结。

  四、安理会应继续加强与非安理会成员的互动与对话,更加重视听取安理会议程上有关局势当事国的意见。我们支持安理会充分利用维和行动工作组、出兵国会议等机制。在部署维和行动及调整授权时,应注意加强与出兵国、秘书处的沟通。

  五、安理会与联大、建设和平委员会等机构既要尊重各自分工,也要加强彼此间的沟通协调。中方支持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第八章,加强同非盟、阿盟等区域组织的合作,形成优势互补。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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