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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军大使在安理会听取建设和平委员会通报后的发言

2022-07-27 12:50

主席先生,

我感谢阿卜杜勒哈利克大使和侯赛因先生的通报,赞赏埃及和孟加拉国作为建和委2021、2022年度主席所做的出色工作和发挥的重要作用。

30年前,时任联合国秘书长加利先生在《和平纲领》报告中首次提出建设和平的概念。30年后的今天,建设和平已经成为联合国消除冲突根源、实现持久和平的重要手段。当前,国际形势的不确定性、不稳定性有所上升,冲突和冲突后国家实现长治久安面临更大挑战。联合国和国际社会要加大投入力度,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发挥建设和平工作的重要作用。中方对此有以下看法:

第一,要坚持当事国主导。冲突后国家实现持久和平与发展,关键在于当事国自身努力。国际社会应尊重冲突后国家的主权和主导地位,根据当事国意愿和要求提供建设性帮助。冲突后国家的国情千差万别,同一国家在不同阶段的需求也有所不同。国际社会要支持当事国探索符合自身国情的发展道路,根据当事国的优先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建和工作。

第二,要坚持发展优先。建设和平的内涵十分丰富,涉及的领域覆盖方方面面。但对绝大多数冲突和冲突后国家而言,最主要挑战是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我们认为,建设和平工作要坚持发展导向,将建和资源重点用于消除贫困、普及教育、公共卫生等领域。支持冲突和冲突后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提升内生发展动力,有利于夯实和平基础。在萨赫勒地区,单靠军事手段无法彻底消除恐怖主义,还要积极实现发展、增加就业。这有助于消除恐怖主义滋生的土壤,做到标本兼治。

第三,要聚焦能力建设。能力不足是冲突和冲突后国家实现持久和平的重要障碍。联合国和国际社会要帮助当事国加强政府治理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维护共同安全的能力等,增强当事国的韧性。单边制裁阻碍当事国经济社会发展,损害当事国抵御风险挑战的能力,必须全面、无条件解除。

第四,要统筹做好建和融资。中方支持通过多种方式为建和工作提供充足、可预测的资金支持。要加强创新性伙伴关系,拓展多样化的建和融资渠道。国际金融机构要有针对性加大专项投入,同联合国、有关国家政府和私营部门密切合作,动员更多灵活可用的资金,推进建和项目。建和基金支持的项目,应该同联合国政治、维和特派团的建和授权明确区分,实现精准投入,避免重复浪费。

第五,要加强统筹协调。建设和平委员会是联合国建和架构中唯一的会员国机构,要充分发挥召集作用,加强同建和基金等其他利益攸关方的协调,向冲突和冲突后国家建和工作提供全方位支持。中方支持建设和平委员会同安理会加强互动,形成合力。我们期待建和委向安理会提供更多咨询意见,鼓励更多邀请建和委主席向安理会通报,加强沟通协调。在海地问题上,我们欢迎建和委加大投入,就如何强化联海办授权、如何更好帮助海地克服当前困难提出建议。

主席先生,

中方高度重视建和工作,一直通过多双边渠道积极支持冲突和冲突后国家建设和发展。我们先后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全球发展倡议,为实现共同发展注入强劲动力。中方向建和基金提供多批捐款,并通过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向许多建和项目提供了资金支持。中方将继续用实际行动支持建设和平事业,为实现持久和平贡献力量。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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