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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张义山大使在安理会表决伊拉克问题决议草案时的解释性发言

2002-11-08 00:00


  中国代表团对安理会刚刚通过的决议投了赞成票。这是基于中国政府在伊拉克问题上一贯和明确的立场。

  中国坚决主张在联合国框架内,通过政治和外交手段,以和平方式解决伊拉克问题。

  中方始终主张伊拉克应全面、严格地履行安理会各项决议,与联合国充分合作,彻底查清并销毁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中方一贯认为,要全面解决伊问题,伊拉克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及合理关切应得到尊重,安理会应根据伊执行决议的情况,考虑中止并最终解除对伊长达十二年之久的制裁。

  我们支持联合国秘书长与伊拉克为打破僵局而举行的对话,欢迎阿盟等组织为和平解决伊拉克问题所作的努力。我们还欢迎伊拉克于今年9月无条件地同意联合国武器核查人员重返,并于此后与联合国监核会和国际原子能机构就核查实际安排举行会谈。

  我们赞同加强核查的有效性,同时认为对核查的有关规定应切实、可行。中方赞赏监核会和原子能机构为推动核查所做的工作,希望监核会和原子能机构能早日返回伊拉克开展独立、公正、专业和有效的核查,并及时向安理会如实报告核查结果,以便安理会在此基础上做出客观、公正、符合实际的结论,并根据届时形势和各方意见决定下一步如何举措。

  中国支持“两步走”方案。中国代表团以建设性的姿态积极参与了各阶段对决议草案的磋商,并提出了中方的意见和建议。我们高兴地注意到,经过多轮反复磋商,提案国照顾了我们的关切,从而使安理会各方最终达成了共识。正如他们在刚才的发言中指出的那样,本决议的主旨是通过有效核查实现对伊裁军,案文中已没有自动授权动武的内容。根据刚刚通过的决议,安理会只有在收到监核会和原子能机构提交的伊不履行决议或不充分合作的报告后才能审议并作出决定。

  我们还高兴地看到,应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成员的要求,决议增加了“尊重伊拉克、科威特及其邻国主权和领土完整”、“赞赏联合国秘书长和阿盟各国及其秘书长所作努力”、“回顾第1382号决议及全面执行此决议的意愿”等内容。

  安理会肩负着《联合国宪章》赋予的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重任。安理会在当前重要时刻通过了这一重要的决议。我们希望,这将有利于维护安理会的权威,有利于政治解决伊拉克问题,也有利于推动联合国核查人员及早返伊开展工作。

  我们还希望,伊拉克能认真执行决议的规定,与联合国核查人员充分合作,全面履行其裁军义务,为伊拉克问题的早日全面解决创造条件。我们还愿指出,联合国核查人员应汲取前特委会的教训。我们相信,联合国监核会和国际原子能机构会严格按安理会的授权和决议规定办事,忠实履行职责。

  最后,我们再次强烈呼吁各方致力于以政治方式解决伊拉克问题。这是国际社会广大成员,特别是阿拉伯、海湾国家的共同呼声。我们衷心希望本决议的通过和妥善实施,能有利于对伊武器核查的有效开展,并推动在联合国框架内最终实现伊拉克问题的全面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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