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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王民大使在联大《全球反恐战略》第四次审评大会上的发言

2014-06-12 05:52
 

               主席先生:  

  我感谢潘基文秘书长的通报和联大主席的信息。借此机会,我对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第四次审评协调员土耳其开展的工作表示赞赏。中方强烈谴责近日在伊拉克摩苏尔发生的针对外国外交机构和平民的恐怖活动,要求有关方面立即无条件释放人质。  

  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是会员国在反恐领域达成的重要共识。多年来,国际社会为打击恐怖主义做出了巨大努力,但恐怖主义仍严重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在形式和手段上也有新的发展。关于如何进一步落实《全球反恐战略》,我想强调以下五点:  

  第一,对待恐怖主义要采取零容忍政策。恐怖主义是全人类的公敌。任何恐怖主义行为,不论动机如何,在何地、何时发生,由何人所为,都是不可开脱的严重犯罪行为。国际社会对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这三股势力,必须予以明确反对和坚决打击。任何国家在这个问题上都不能搞双重标准,不能根据对自己是否有利而采取不同立场,或以任何政治考虑庇护和纵容恐怖行径。  

  第二,当前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利用新的信息和通讯技术手段,包括利用互联网煽动、招募、资助或策划恐怖袭击的动向应当引起国际社会高度警觉。安理会第2129号决议及联合国此后通过的相关决议均对打击网络恐怖主义提出明确要求,各国应当认真执行并就此加强交流合作。  

  第三,打击恐怖主义要遵照《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及其他公认的国际关系基本准则。要尊重各国独立、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倡导不同文明、宗教、民族之间的对话、理解与交流。不能将恐怖主义同特定的国家、民族、宗教相联系。  

  第四,打击恐怖主义应当坚持标本兼治,综合应对。消除贫富悬殊和社会不公,妥善解决地区冲突,打击分离主义、极端主义、煽动仇恨和不容忍行为的蔓延,对打击恐怖主义具有重要意义。国际社会应当更加重视解决恐怖主义的根源问题,均衡、全面落实《全球反恐战略》。  

  第五,联合国应当发挥更大作用。联合国在反恐问题上应倡导鲜明的是非标准,不断凝聚共识,并大力推动国际反恐合作以及反恐能力建设。中方支持联大和安理会各相关机构根据自身授权,加强协调合作,积极参与落实《全球反恐战略》。  

  主席先生,  

  中国是恐怖主义的受害者。以“东伊运”为首的“东突”暴力恐怖势力是中国国家安全面临的最严重恐怖威胁。中国政府将继续采取坚决措施,对暴力恐怖分子进行坚决打击。我们有决心、有信心、有能力打击暴力恐怖分子的嚣张气焰。不论他们制造恐怖案件的目的和理由是什么,都绝不会得逞。中方将继续积极落实联合国《全球反恐战略》,参与联合国框架下的反恐国际合作。中方愿同有关国家加强在反恐立法执法、信息共享、截断恐怖活动资金来源、引渡和遣返恐怖嫌犯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共同遏制和打击恐怖主义威胁,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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