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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吴海涛大使在安理会加强国际反恐司法合作问题部长级公开会上的发言

2016-12-12 11:34

主席先生,

  中方赞赏西班牙倡议召开此次加强国际反恐司法合作问题安理会公开会,欢迎卡塔拉司法大臣主持会议。感谢安理会反恐执行局执行主任拉博德、肯尼亚副公共检察员欧达女士及国际正义与法治研究所执行秘书斯特朗所作通报。

  主席先生,

  中国强烈谴责近日在埃及、土耳其等国发生的恐怖袭击事件,向受害者表示慰问。中国支持有关国家为打击恐怖主义、维护国家安全与稳定所做的努力。

  恐怖主义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恐怖主义无论何时何地、以何种形式出现,国际社会都必须坚决打击。打击恐怖主义应坚持统一标准,不能将恐怖主义与特定民族和宗教挂钩。应遵循《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发挥联合国及其安理会的中心协调作用,采取一致行动。应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文化等手段,推进政治解决地区冲突,标本兼治,消除恐怖主义滋生土壤。

  当前,恐怖主义势力活动猖獗,组织更加严密,跨境流动更加频繁,更多利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传播极端思想,危害日益上升。各国应加强反恐行动法律层面合作,在全球和地区编织起反恐合作的“恢恢法网”,确保恐怖分子无处遁形。

  第一,加强反恐立法为打击恐怖主义和开展反恐合作奠定国内法基础。国际社会应按照安理会决议要求,支持各国根据目前恐怖主义威胁制定并适时更新反恐立法。同时,由于各国国情和实际不同,国际社会应尊重各国立法和司法主权。

  第二,加强反恐司法合作是打击跨国恐怖主义犯罪的重要渠道。各国应充分执行安理会相关决议、落实好双多边司法合作条约,通过刑事司法协助、引渡等方式合力将恐怖分子绳之以法。各国在进行反恐司法合作时,不能有双重标准,也不能将有关司法合作政治化。中方呼吁各国在平等互惠基础上加大反恐合作,并加强有关刑事司法协助、引渡条约等谈判缔结工作。

  第三,加强反恐执法合作是联合打击恐怖主义的高效手段。各国应在平等互惠基础上,加强开展跨境执法合作,全面切断恐怖主义人员、资金、武器流动。各国应依据安理会决议要求,在情报分享、边境管控、执法配合等方面加强合作,合力应对外国恐怖作战人员,特别是“回流”恐怖分子带来的威胁。

  第四,应重点打击利用互联网从事恐怖主义活动。当前,恐怖分子正加大利用互联网及社交媒体等平台发布恐怖音视频、传播极端思想、招募人员、筹集资金,带来严重危害。国际社会应针对网络空间特征,按照安理会决议相关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合力应对。各国应加强立法、执法工作,开展相关司法合作,强化互联网监管,追究恐怖活动肇事者责任。

  主席先生,

  中国是国际反恐阵营的重要成员。去年底,中国颁布了《反恐怖主义法》,致力于加大打击恐怖主义力度,推进国际反恐合作。中国《反恐怖主义法》明确规定,中国将根据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平等互惠原则,与其他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开展包括反恐政策对话、情报信息交流、执法合作和国际资金监管等反恐合作。中方将根据《反恐怖主义法》要求,继续加强国际反恐合作,依法防范和打击恐怖主义,确保国家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积极维护世界及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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