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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吴海涛大使在恐怖行为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公开会上的发言

2017-06-08 05:47

主席先生:

  中方感谢费尔特曼副秘书长所做的通报,欢迎古特雷斯秘书长提交应对“伊斯兰国”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报告。

  近来,埃及、阿富汗、英国、法国和伊朗等地发生恐怖袭击事件,给有关国家人民带来巨大伤害,财产蒙受严重损失。恐怖主义作为全人类的公敌,影响超越国界。任何国家不能独自应对,也不能独善其身。国际社会应树立“命运共同体”意识,结合恐怖主义发展的新趋势和新特点,加强合作,共同应对恐怖主义威胁。

  第一,凝聚打击恐怖主义的国际共识。恐怖主义是对全人类的威胁,国际社会应坚持统一标准,采取零容忍、无差别态度,不论恐怖分子身在何地,打着什么旗号、针对任何国家、采取何种手段,都必须坚决予以打击。国际反恐努力应尊重当事国主权和当事国反恐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联合国及安理会的主导作用,遵循《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反对恐怖主义不能与特定民族和宗教挂钩。

  第二,铲除恐怖主义滋生的土壤。当前,主要恐怖势力盘踞在伊拉克和叙利亚等发生冲突地区,从地区冲突中渔利,并向冲突外地区发动恐怖袭击,威胁国际和地区和平与安全。国际社会应增强解决地区热点问题的紧迫感,努力推动有关方面通过政治和对话解决地区冲突,维护地区和平、稳定与发展,早日铲除滋生恐怖主义的根源。

  第三,切断恐怖分子的跨境流动网络。随着国际反恐努力的不断推进,恐怖作战人员向地区和域外国家“外溢”或“回流”,严重威胁目的地国、过境国和原籍国的安全。有关国家应加强边境管控和执法合作,共享信息情报资源,切断恐怖分子流动的网络,有效应对恐怖分子“回流”威胁。

  第四,切断恐怖组织融资的渠道。恐怖势力融资渠道日益多元化,通过掠夺资源、贩运毒品、贩卖人口、走私文物等途径募集资金、资助恐怖活动。国际社会应切实执行安理会第2199和2253号等有关决议,加强金融领域监管和执法合作,严厉打击恐怖组织通过各种途径进行恐怖融资行为。

  第五,打击恐怖组织利用互联网从事恐怖活动。恐怖组织以互联网和社交媒体为平台,传播暴力极端思想,从事恐怖宣传、融资招募、煽动策划等恐怖活动。各国应全面执行安理会有关决议,加强互联网领域立法、执法和监管。联合国应发挥协调作用,促进国际社会开展务实合作,合力打击利用互联网从事恐怖活动。

  主席先生,

  中国是国际反恐阵营重要成员。近年来,中方深入参与联合国、上海合作组织和全球反恐论坛等多边合作机制,为国际反恐斗争做出了重要贡献。中方将继续参与和推进多、双边反恐合作,加强国际反恐情报交流,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反恐物资和能力建设等援助。中国愿同各国一道,共同应对恐怖主义和暴力极端主义威胁,维护世界的和平与安宁。

  谢谢主席先生。

(UN Photo/Manuel Eli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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