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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联合国代表刘结一大使在安理会“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公开辩论会上的发言

2015-03-25 04:02

 

(图片:新华社 牛晓雷)

  主席先生:

  中方欢迎法国倡议举行今天的公开辩论会。我感谢潘基文秘书长、泽鲁居伊特别代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副执行主任布兰特所作通报。中方认真听取了有关非政府组织代表的发言。

  儿童代表着人类的未来,是人类进步发展的希望。近年来,国际社会在保护武装冲突中的儿童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与此同时,恐怖主义和极端势力杀害、绑架儿童,使用儿童人体炸弹等骇人听闻的恶劣行径在一些冲突地区仍时有发生,对大量无辜儿童造成严重身心伤害,我们对此高度关注。中方支持国际社会加大对保护武装冲突中儿童问题的重视,并采取进一步具体措施加以应对。我愿强调以下四点:

  第一,武装冲突中保护儿童问题的源头在于制止和化解武装冲突。只有防止安全形势恶化,才能从根本上避免儿童遭受武装冲突伤害。中方支持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赋予的职责,继续在预防冲突、维持和平、冲突后建设和平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为保护武装冲突中的儿童提供坚定保障。安理会应更多使用《宪章》第六章所规定的谈判、调解等手段,努力和平化解争端,防止冲突进一步升级,为实现武装冲突中保护儿童创造良好条件。

  第二,在武装冲突中保护儿童,冲突当事国政府负有首要责任。冲突当事国的主权应得到尊重。执行安理会决议,有效落实保护儿童的各项方案、计划和倡议,当事国政府的作用不可替代。国际社会应充分发挥当事国政府的主导作用,重视并支持当事国政府的努力,动员国际社会协助其解决资金等方面的困难,加强当事国政府的能力建设。

  第三,国际社会应全面制止任何冲突方侵害儿童的行为,相关国际法和国际义务必须恪守。安理会不应姑息恐怖极端势力等武装团伙残忍杀害儿童、使用儿童人体炸弹、强迫儿童屠杀人质等行径,应采取“零容忍”政策和有力措施,对上述武装团伙形成威慑,为保护儿童营造和平、安全的环境。

  第四,联合国各机构应发挥各自特长和优势,在保护武装冲突中儿童方面形成合力。联合国维和行动应全面履行授权,加大对儿童的保护力度。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教科文组织和世界银行等相关机构应开展紧密合作,共同支持有关冲突国家开展和平重建工作,促进有关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并确保他们拥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国际社会也应将帮助儿童重返家园、社会和学校作为优先事项纳入冲突后建设和平战略,帮助武装冲突中儿童恢复正常生活。

  主席先生,

  保护儿童等弱势群体免受武装冲突伤害,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关键在于解决冲突、实现发展。国际社会应向受冲突影响的国家提供资金、技术援助,帮助他们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早日摆脱贫困,消除冲突产生的根源。中方愿同有关各方共同努力,加强合作,帮助切实改善武装冲突中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处境,让他们远离战祸动荡之害,免受流离失所之苦,早日过上和平、安定、幸福生活。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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