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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联合国代表马朝旭大使在安理会工作方法问题公开辩论会上的发言

2018-02-06 23:34

主席先生,

  今天是我首次作为中国常驻代表出席安理会正式会议并发言。我期待与各位同事在今后工作中密切合作,为履行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职责而共同努力。我祝贺科威特担任本月轮值主席,中方将支持和配合你的工作。感谢哈萨克斯坦在1月担任轮值主席期间所做工作,赞赏乌马诺夫大使和他的团队展现出的高超外交技巧和能力。

  中方欢迎科威特倡议召开今天的会议,感谢“安理会报告”组织执行主任马丁先生(Mr.Ian Martin)所作通报。

  《联合国宪章》赋予安理会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重要职责。当前,国际安全局势纷繁复杂,区域冲突此起彼伏,恐怖主义等安全威胁交织联动。安理会作为联合国集体安全机制的核心,在应对国际安全威胁挑战方面使命重大,责任艰巨。

  近年来,安理会多次举行工作方法问题公开会,深入讨论工作方法问题,体现了安理会改善工作方法、提升工作效力的坚定承诺。中方与安理会成员共同努力,积极推动安理会在改进工作方法方面取得积极进展。安理会公开会数量显著增加,进一步加强同联大、经社理事会等联合国机构协调,与建设和平委员会及国别小组保持沟通,扩大与相关区域组织交流。安理会文件和程序工作组不断归纳安理会有效工作实践,进一步提出改进建议,取得良好效果。

  中方支持不断改进安理会工作方法,增强安理会履职能力和效率,有效应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威胁。我愿同大家分享几点看法:

  一是聚焦重点问题,确保履职效果。坚持《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这是安理会及其下属机构工作的根本性指导。《宪章》对安理会和联合国其他机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安理会应集中资源和精力,重点处理好事关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重大、紧迫性议题,提高安理会行动实际效果。安理会讨论专题性议题时,应注重与联大、经社理事会及联合国其他机构统筹协调,各司其职,避免重复劳动。

  二是坚持民主协商,确保集体决策。安理会决策过程应充分磋商,力争达成协商一致,应确保安理会所有成员有充分时间对有关决议或主席声明草案进行研究。应尽量避免强行推动各方仍有分歧的草案,坚持最大限度寻求共识,维护安理会权威和团结。

  三是加强信息沟通,重视各方意见。安理会应注意倾听广大会员国,特别是当事国意见。中方支持安理会根据《联合国宪章》第八章,加强与区域组织协作,发挥区域组织处理本地区问题的经验及地域、历史、文化等优势。安理会应重视加强与维和行动出兵国沟通,利用维和工作组、出兵国会议等机制,与出兵国加强信息交流,并在部署维和行动及调整授权时,重视听取出兵国的意见和关切。

  联大政府间谈判是广大会员国讨论安理会改革问题的主要平台,其主渠道作用应该得到维护。中方重视安理会改革问题,支持安理会进行合理、必要改革,优先增加发展中国家特别是非洲国家的代表性和发言权,提高安理会的权威和效率。中方愿继续同广大会员国一道在政府间谈判中坚持会员国主导原则,就安改涉及的五大类问题进行耐心、民主协商,寻求“一揽子”解决方案并达成最广泛共识。重申人为设定安改时限、强推不成熟的改革方案或在不成熟条件下启动案文谈判,将损害政府间谈判的信誉,无助于会员国团结和政府间谈判的健康发展。

  主席先生,

  中方支持科威特作为安理会文件和程序工作组主席开展工作。中方愿同各方共同总结创新,以实际行动支持安理会改进工作方法,推动安理会更加公正、高效、透明、民主地开展工作,为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发挥积极和建设性作用。

  谢谢主席先生。

(图片:新华社 李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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