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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海涛大使在调解和争端解决问题安理会公开辩论会上的发言

2018-08-29 06:14

 

     主席先生,

  中方欢迎你来纽约主持本次会议,感谢古特雷斯秘书长所作通报。中方认真听取了韦尔比大主教、卡迪姆女士的发言。

  当前,国际环境总体稳定,但地区热点问题此起彼伏,涉及历史、领土、宗教、部族等复杂因素。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秘书长正积极推动联合国和平安全架构改革,突出预防外交的重要性。在此形势下,安理会讨论调解和争端解决问题十分重要。通过政治和外交手段和平解决争端,既是《联合国宪章》的要求,也是实现热点问题持久解决的最佳方式。

  《联合国宪章》第一章开宗明义指出,联合国之宗旨为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并以和平方法调整或解决国际争端或情势。《宪章》第六章规定,调解是和平解决争端的工具之一,是预防和解决冲突的重要手段。国际社会应加强预防性外交,支持联合国调解工作。我愿就有关问题发表以下看法:

  第一,要坚持《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是《联合国宪章》的核心宗旨,也是安理会的首要职责。联合国应发挥预防冲突主渠道作用,充分利用《宪章》第六章,加强调解工作。开展调解工作应尊重国家主权和不干涉内政等原则,事先征求当事方意见,充分尊重当事方意愿。

  第二,要以合作共赢为目标。调解方及冲突和争端各方应树立命运共同体意识,以及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各方应以对话协商、互利合作的方式解决安全难题。要尊重和照顾彼此合理安全关切,求同存异处理分歧,和平解决争端,共同建设普遍安全的世界。

  第三,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联合国作为最具普遍性、代表性和权威性的国际组织,应在调解和争端解决方面发挥中心作用。安理会作为国际集体安全机制的核心,应积极推动通过政治和外交手段和平解决争端,并为调解和冲突解决工作提供政治指导和支持。要充分利用秘书长的独特影响和秘书处的专业优势,通过秘书长特别代表或特使积极调解争端。非盟等区域组织及有关国家在调解本地区争端方面具有独特优势,应进一步支持其发挥作用。

  第四,要综合施策,着眼长远。调解工作不仅应解决眼前的问题,也要同预防冲突、维持和平、建设和平及长期发展工作统筹考虑。要有针对性地制订和实施调解工作方案,采取多种手段和方式。和平与发展相辅相成。要全面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树立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帮助发展中国家增强自主发展能力,实现共同发展,促进持久和平。

  主席先生,

  中国是世界和平的建设者和维护者,坚持《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支持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重要作用,积极推动以对话协商方式政治解决争端,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近年来,中国积极参与国际和地区热点问题的调解及政治解决进程,提出解决方案,推动设立机制,为推动通过政治外交手段解决朝核等地区热点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政府任命亚洲、非洲、中东等地区事务特使,访问有关热点国家,参加国际会议,参与国际斡旋,劝和促谈,取得积极成效。我们通过中国-联合国和平发展基金,向秘书长调解问题高级别咨询小组等联合国调解机制提供支持。中国愿同国际社会一道,继续为调解争端和冲突,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作出更大贡献。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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