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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联合国代表李保东大使在联合国维和行动问题安理会公开辩论会上的发言

2013-01-21 00:17
 

(图片:新华社 林琼)

  主席先生:

  中方赞赏巴基斯坦倡议安理会就维和行动问题举行公开辩论会,欢迎巴基斯坦外秘贾利尔主持今天的会议。我也感谢潘基文秘书长的通报。

  维和行动是联合国维持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重要手段,60多年来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适应形势变化的需要,维和行动的理念和实践也在不断进行改革和完善。维和行动的授权日益多元化,安理会赋予部分综合性维和特派团早期建设和平的职能,这是联合国维和行动发展的突出特点之一。

  近年来,在一些冲突后国家或地区,由于推进民族和解、加强安全部门建设、实现经济恢复重建等建设和平工作未能有效落实,形势出现反复,甚至重陷冲突和动荡。妥善处理维持和平与建设和平的关系至关重要。如何确保维持和平向建设和平的平稳过渡,有效发挥综合性维和特派团的作用,我重点谈三点看法:

  第一,维持和平与建设和平紧密相关。制定维和特派团的授权,既要优先考虑维持和巩固和平局面的紧迫需要,也要着眼长远并结合当事国实际情况,赋予特派团早期建设和平的任务。特派团及早介入民族和解、安全部门改革、国家机构重建、经济社会发展等领域工作,有助于为建设和平工作起好步,为实现长期和平稳定奠定基础。一些特派团开展“速效项目”的成功经验值得借鉴。给予维和特派团建设和平领域的授权,要同时提供必要的人员和资源保障。

  第二,维和特派团实施建设和平领域的任务,同样应坚持联合国维和行动的相关原则,特别是当事国同意原则。国家机构重建、民族和解、安全部门改革、选举、经济发展等方面的问题均事关当事国的主权和独立。赋予维和特派团建设和平领域的授权,应充分听取并尊重当事国的意愿,并与当事国自主制定的国家发展战略及优先领域衔接。维和特派团应制定撤出战略,为实现从维持和平向全面建设和平的平稳过渡规划路线图。

  第三,建设和平是一项长期、艰巨的工作,仅依靠维和特派团难以独立完成。安理会、建设和平委员会、秘书处等联合国机构应加强协调配合,相互补充。在履行维持和平与建设和平的职能时,维和特派团内部也要加强协作。推进政治进程和民族和解,要注重发挥地区国家和区域组织的优势。实现经济社会恢复与发展,联合国应充分调动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等国际伙伴,作出积极贡献。

  最后,中方支持本次会议将通过的决议草案。我们感谢巴基斯坦为该决议草案的起草和磋商所作出的努力。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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