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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海涛大使在安理会“加强伙伴关系,促进国家主导的过渡进程”公开通报会的发言

2019-07-18 11:44

  

主席先生,

  中方赞赏秘鲁倡议召开本次会议。欢迎波波利西奥外长阁下来纽约主持会议。感谢古特雷斯秘书长通报。欢迎哥伦比亚外长特鲁希略阁下作为建设和平委员会主席所作发言,欢迎世界银行代表布斯凯先生和非洲开发银行代表巴尔德先生所作通报。

  当前,一些国家和地区结束冲突,启动国家重建,开始向建设和平及长期发展阶段转型过渡。面对新的形势和需求,联合国和国际社会应加强伙伴关系,共同积极应对,提供建设性支持和帮助。中方愿就此谈以下几点看法:

  第一,要坚持当事国主导原则。在冲突后国家实现持久和平与可持续发展,最终要靠当事国自已。各国国情和发展阶段不同,过渡期工作的重点、手段也各不相同。联合国及其他伙伴方应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尊重当事国主权和主导权,根据其意愿和具体要求提供建设性帮助,重在提升当事国能力建设,实现自主发展。

  第二,要确保维和行动与建设和平工作平稳衔接。安理会是维和行动和政治特派团授权的制定者。在制定维和行动授权时,应提早规划,确保在维和行动实现预期目标时,建设和平工作及时跟进。一些维和行动授权已包括相关建和任务,应在维和行动结束后,将有关职能顺利过渡至联合国国家工作队或政治特派团,确保维和行动和建和工作有效对接,顺利开展下一阶段任务。

  第三,要加强与区域和次区域纽织伙伴关系。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在处理本地区问题上拥有独特优势,联合国及国际社会在向冲突后国家过渡进程提供帮助时,应同区域和次区域组织加强沟通和协调,充分发挥非盟、阿盟、东盟等在本地区事务中的作用。联合国、国际社会应同有关地区组织和国家开展伙伴合作,共同帮助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解决冲突的根源性问题。

  第四,联合国系统及国际社会应形成合力。联合国安理会、建设和平委员会、有关基金方案和国际金融机构等应根据各自授权开展工作,形成优势互补。联合国特派团、国家工作队应加强协作,发挥各自专长。国际发展机构应认真落实援助承诺,帮助冲突后国家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实现可持续发展,确保有关国家民众切实享受到“和平红利”。

  主席先生,

  中方支持冲突后国家开展重建,尽己所能帮助冲突后发展中国家,在经济、教育、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提供积极支持。中国—联合国和平与发展基金也积极支持在有关国家开展反恐、维和、斡旋调解、难移民、可持续发展等领域项目合作。

  中方倡导在国际关系中秉持合作共赢理念,探索构建富有包容性和建设性的伙伴关系。各国在政治、经济、安全、文化等各领域开展友好合作,使各国人民共同享受尊严,共同享受发展成果,共同享受安全保障。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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