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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刘振民大使在安理会“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问题”公开辩论上的发言

2009-01-14 18:00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感谢霍尔姆斯副秘书长的通报。我们对联合国各有关机构多年来在人道领域的工作表示肯定。

  安理会讨论“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问题已近10年,通过了多项决议和主席声明。然而,随着冲突特点的改变及各类复杂因素的交织,世界上仍有许多平民受到武装冲突的伤害和影响。近来,以色列与巴勒斯坦武装派别再次爆发冲突,造成大量无辜平民伤亡和严重的人道主义危机,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残酷的现实表明,国际社会在保护平民问题上仍然任重道远。

  在此,我愿就改进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工作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安理会应坚持履行其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首要责任。安理会作为当今世界集体安全机制的核心,应在其职权范围内迅速采取行动,从源头上减少和解决冲突,缓解武装冲突给平民带来的伤害。在阿拉伯和有关国家的共同努力下,安理会在以巴冲突爆发13天后通过了呼吁以巴停火的第1860号决议。我们敦促有关各方根据决议要求立即实现停火,避免更多平民伤亡,缓解人道主义危机。

  第二,安理会不能孤立看待平民问题本身,而应将其放在冲突所处的和平进程和政治局势中综合处理。从近年来的现实情况看,中东和阿富汗等地区的安全形势恶化,使无数平民沦为武装冲突的牺牲品;而利比里亚、科特迪瓦等国和平进程取得积极进展,则为平民的未来带来了希望。这再次证明安理会应更多关注冲突问题本身。我们不赞成安理会专门就平民问题成立工作组。

  第三,要尊重并支持各国政府在保护平民中的作用。保护平民的责任首先在于各国政府。国际社会和外部力量可提供建设性帮助,但要符合《联合国宪章》规定,充分尊重当事国的意愿,不能损害当事国主权和领土完整,更不能强行干涉。

  主席先生,

  解决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问题,仅靠安理会的努力是远远不够的,我们期待联大、经社理事会等发挥更大作用,鼓励联合国开发计划署、世界银行等国际机构及非盟等地区组织在帮助有关国家发展经济、解决冲突和保护平民等方面发挥作用,我们也欢迎非政府组织在这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中方愿与国际社会其他成员一道,通过务实、有效的努力,推动“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工作取得更多建设性成果。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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