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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民大使在安理会“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问题”公开辩论会上的发言

2010-11-22 10:28
 
 

    主席先生:

    我感谢阿莫斯副秘书长、勒罗伊副秘书长、联合国人权高专皮雷女士、国际红十字委员会总干事达科尔的发言。

  中方严重关切武装冲突中的平民伤亡,谴责蓄意针对平民的行为。关于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问题,我重点谈以下三点意见:

  第一,加强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应遵守“日内瓦四公约”和国际人道主义法,坚持《联合国宪章》规定的尊重国家主权、政治独立和领土完整原则。各国政府对保护本国公民负有首要责任。在发生武装冲突的特定环境下,国际社会可以就保护平民提供协助,但不能取代有关国家政府等冲突当事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加强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应注意标本兼治。依靠部署联合国维和行动,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保护平民问题。安理会应首先重视开展预防性外交,防止或减少冲突。在动荡和冲突地区,安理会应积极致力于推动坚实、可靠的政治进程,尽早实现持久和平与稳定。安理会应重点帮助当事国加快安全部门改革,建立能够有效保护本国公民的专业军事部队和警察力量。

  第三,做好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的工作,联合国各机构应分工协作,重在落实已有承诺。武装冲突中保护平民,涉及国际人道主义法律规则的发展和演变,应由广大会员国深入讨论并达成共识。联合国部署的维和行动情况各不相同,应针对当事国国情确定优先任务,不能搞一刀切。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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