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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王民大使在安理会冲突后建设和平问题通报会上的发言

2011-10-31 03:28
 

 

(图片:新华社 白洁)

 

  主席女士:

  我感谢尼日利亚倡议召开冲突后建设和平问题通报会,我也欢迎霍普金斯助理秘书长和卢卡斯大使的发言。

  主席女士,

  冲突后建设和平是联合国的一项重要工作,不仅对确保有关国家实现持久和平与可持续发展,而且对加强现有集体安全体系,促进人类共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十几年来,联合国在冲突后建设和平领域取得了显著成绩,积累了丰富经验,但也面临不少挑战。我想着重谈以下四点看法:

  第一、开展冲突后建设和平工作应充分尊重当事国的自主权。冲突后国家对本国建设和平负有首要责任。国际社会在协助当事国开展建设和平工作时应尊重其意愿,努力帮助其加强国家能力建设,提高治理水平,同时要考虑到不同国家的国情差异,采取统筹协调、有针对性的工作方式,加强与当事国的伙伴关系。

  第二、开展冲突后建设和平工作应明确优先领域。联合国及有关机构在协助当事国制定建设和平综合发展战略时,应尊重当事国自主确定的优先领域,重点致力于稳定安全局势、推动政治和解、加强民主建设,高度重视解决威胁和平与安全的根源性问题,特别是经济与社会发展问题。建设和平也要制订撤出战略,实现向持久和平与可持续发展的顺利过渡。

  第三、开展冲突后建设和平工作应最大限度地发挥资源效用。联合国应继续关注建设和平工作面临的筹资、专家队伍建设等问题,敦促国际社会继续向冲突后建设和平工作提供资源,共同努力拓宽筹资渠道。联合国建设和平基金也应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四、开展冲突后建设和平工作应努力发挥联合国建设和平委员会和区域组织的重要作用。中方希望建和委进一步完善内部机制建设,加强与联合国其他机构的协调配合,努力探索协助冲突后国家建设和平的有效途径。同时进一步发挥非盟等区域组织和次区域组织在建设和平领域的独特优势。

  主席女士,

  中方一贯支持冲突后国家建设和平的努力,愿与国际社会一道,为帮助冲突后国家实现持久和平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谢谢主席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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