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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联合国代表李保东大使在安理会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公开辩论会上的发言

2012-09-19 03:24
 

(图片:新华社 申宏)

  主席先生:

  我欢迎德国倡议举行今天的会议。我感谢秘书长特别代表泽鲁居伊、苏和副秘书长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执行董事雷克的通报。我也认真听取了托尔博特先生的发言。

  中国高度重视在武装冲突中保护儿童的问题。中方谴责在武装冲突中侵犯儿童权利的行为,反对招募和使用儿童兵。中方支持联合国相关机构根据各自授权,发挥各自特长和优势,继续为促进在武装冲突中保护儿童作出努力。在此,我愿强调以下四点:

  首先,根据《联合国宪章》及安理会有关决议,安理会应重点关注在武装冲突中的儿童保护问题。保护儿童是预防和解决冲突整体努力的组成部分。保护儿童要注意标本兼治,从冲突根源入手,加强预防外交。安理会应鼓励和支持通过斡旋、调解、谈判等手段和平化解争端。只有制止和减少武装冲突,致力于冲突后重建,采取综合措施使受武装冲突影响的儿童重返社会,才能为保护儿童创造有利的安全和社会环境。

  第二,安理会关于在武装冲突中保护儿童的决议应得到严格执行。冲突所有各方均有义务尊重和保护儿童的权利。在保护儿童问题上,应采取客观、公正立场,防止政治化,不能针对不同的冲突局势采取不同的标准。任意解读安理会的授权,或采取超越安理会授权的行动,只会损害国际社会保护儿童的共同努力。

  第三,在武装冲突中保护儿童,冲突当事国政府负有首要责任。冲突当事国的主权应得到尊重。执行安理会相关决议,有效落实保护儿童的各项方案和计划,关键要靠当事国政府的积极支持与合作,充分发挥当事国政府的主导作用。加强冲突当事国在保护儿童领域的能力建设,应得到足够重视。制裁是安理会应对威胁国际和平与安全局势的最后手段,中方一贯主张慎用制裁。

  四、秘书长关于儿童与武装冲突问题的报告是安理会采取行动的重要依据。确保秘书长报告的权威性和公正性,有助于推动安理会决议的落实,加强会员国在保护儿童问题上的合作。在起草秘书长报告的过程中,应注意加强与当事国政府的沟通,重视当事国提供的信息。安理会在审议秘书长报告时,应全面听取所有各方特别是当事国政府的意见。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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