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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公使衔参赞姚文龙在第60届联大二委关于议题57“发展方面的业务活动”的发言

2005-11-09 00:00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支持牙买加代表“77国集团和中国”的发言,并愿就本议题着重谈以下四点看法。

  一、关于全面落实联大关于发展业务活动三年期政策审查的59/250决议

  去年联大通过的59/250号决议在筹资、能力建设、协调和效率、驻地协调员制度等方面对联合国发展业务活动的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指明了努力的方向。一年来,发展系统有关方案和基金按决议要求,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并取得了积极的进展,为在2007年实现决议制定的各项目标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59/250号决议涉及方方面面,在落实过程中,既要全面兼顾,又要区分轻重缓急,做到重点突出,平行推进。中国代表团认为,今后两年落实59/250号决议应该将筹资问题和改善资源状况放在首要位置,并加大力度支持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在驻地一级,应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为目标,简化和统一办事程序,加强驻地机构间的协调,不断完善驻地协调员制度。

  二、关于筹资问题和改善资源结构

  充足的资源尤其是核心资源,是确保联合国发展系统有效开展技术合作的前提。近几年以来,联合国发展系统主要方案和基金的筹资状况逐年好转,捐款增势令人鼓舞。但同时,一些方案和基金的核心资源几年来都未能达到预定的筹资目标,且增幅远低于非核心资源。这种趋势对联合国发展系统的技术援助能否继续保持其应有的普遍性、中立性、多边性提出了挑战。我们希望发展系统有关方案和基金以创新的思维,积极探索新的途径,在保持总资源增长的同时,努力改善资源的结构和比例,实现核心资源的稳定和可预期的增长。

  中国代表团认真研究了秘书长关于为联合国系统发展业务活动提供资金的筹资办法和方式的建议。将自愿供款、摊款和协议充资相结合的筹资办法是否可行,需要进一步探讨。中国代表团认为,筹资方式的完善是一个探索的过程,需要有创新的做法。然而,无论采取哪种新的筹资方式,都不能增加发展中国家额外的负担。

  三、关于发展业务系统驻地一级的改革

  中国代表团认真阅读了联合检查组关于《改善联合国系统国家一级总体业绩的一些措施》的报告。该报告对今后发展系统驻地一级的改革提出了内容广泛的建议,涉及合并国别分析文件和援助方案、完善驻地协调员制度、建立联合国共同办事处(Joint UN Office)、加强发展系统各基金和机构之间的合作与协调等各个方面,值得有关各方深入研究、共同探讨。

  作为发展业务系统改革的重要一环,驻地一级的改革将直接关系到与受援国政府的合作,以及各驻地机构间的协调。由于各受援国情况千差万别,我们认为,驻地一级的改革应该以提高援助效益和效率为目的,充分考虑受援国的特殊需要,紧密结合受援国的具体情况,因地制宜,稳妥、循序渐进地推进。不宜人为地设定一种固定模式、搞“一刀切”。需要考虑的是在合作中有关方案和基金如何充分发挥各自的比较优势,以及受援国在方案合作中能否最大限度地受益。

  四、关于进一步加强发展中国家间的经济和技术合作

  中国代表团高兴地看到,发展中国家间经济和技术合作近年来有了长足的发展,形式日益丰富,规模不断扩大,交流、合作机制不断深化,显示了南南合作的巨大潜力。发展中国家发奋图强、团结协作的精神得到了国际社会的肯定和赞扬。不久前闭幕的联合国首脑会议为南南合作的发展提供了新的政治动力,我们应该充分抓住当前有利契机,与广大发展中国家一起,共同探讨进一步发展南南合作的新思路、新方法,以实际行动推动成果文件有关南南合作的共识尽快落到实处。

  资金短缺一直是影响南南合作的主要因素之一。我们需要继续努力,为南南合作开辟更多的筹资渠道。同时,我们也希望发达国家关心和支持南南合作,更多地发起和推动三角合作,欢迎向南南合作信托基金、佩雷斯•格雷罗信托基金等专门用于发展中国家间经济和技术合作的基金提供捐款。

  主席先生,

  南南互助合作是发展中国家发挥各自比较优势、实现共同发展的重要途径。中国政府一贯重视与其他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和技术合作,倡导成立了中非合作论坛、中阿合作论坛等合作机制,并于今年5月在北京成立了中国国际扶贫中心。在不久前召开的联合国首脑会议上,胡锦涛主席宣布了在资金、债务、贸易、能力建设和公共卫生方面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经济和技术合作的五项新举措。中国政府愿继续与各国共同探讨加强南南合作的新思路和新方式,为进一步推动南南合作做出自己新的贡献。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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