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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吴海涛大使在联合国经社理事会发展业务活动会议一般性辩论上的发言

2018-03-01 12:05

主席先生,

  中方支持埃及代表“77国集团和中国”所作发言,支持联合国对发展系统进行改革,加强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能力。改革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以发展为核心,以消除贫困为首要任务,帮助发展中国家增强发展能力,将发展问题纳入全球宏观政策协调框架。

  二是会员国主导,确保改革切实照顾发展中国家关切。改革方向和重点应同2030年议程、《亚的斯亚贝巴行动议程》及联大重要决议保持一致。

  三是遵循《联合国宪章》宗旨和主权平等、不干涉内政、加强国际合作原则,尊重各国根据本国国情选择的发展模式和道路。

  四是坚持“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南北合作是主渠道,南南合作和三方合作是有益补充而非替代。

  主席先生,

  中方赞赏古特雷斯秘书长提交报告,赞同报告聚焦发展、会员国主导、尊重各国国情、加强监督问责等原则。中方愿强调以下几点:

  一是制定全系统战略文件应遵守QCPR授权,紧扣发展主题。应妥善处理发展、和平与人道主义工作的关系,确保发展合作投入。

  二是组建新型国家工作队应符合各国国情和优先发展领域, 充分体现会员国主导。工作队核心任务是帮助会员国落实2030年议程,加强发展能力建设。

  三是改革驻地协调员系统应征得会员国广泛同意,充分尊重驻在国意愿和实际情况。驻地协调员应绝对坚持发展授权,同驻在国政府保持密切沟通。

  四是支持加强经社部协调落实2030年议程的职能,强化区域经委会职能和作用,通过经社理事会、可持续发展高级别政治论坛等机制,提升会员国监督问责水平。

  五是发达国家应切实履行官方发展援助承诺。联合国应深化同世界银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新开发银行等机构的协调合作。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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