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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刘振民大使在第63届联大二委关于议题54“发展方面的业务活动”的发言

2008-10-15 18:44

 

主席女士:

  中国代表团感谢秘书长为本议题提交的报告以及常务副秘书长米基罗女士的介绍。中方支持安提瓜和巴布达代表“77国集团和中国”的发言。

  主席女士,

  当前,世界的发展正面临空前复杂的困难和挑战:全球经济失衡加剧,金融、能源、粮食三大安全问题突出,气候变化、环境恶化、疾病和自然灾害频发,而众多的发展中国家从根本上还未获得应有的发展机会。南北差距、贫富差距继续扩大,无数人摆脱贫困的希望渺茫。联合国发展系统协助各国实现包括千年发展目标(MDGs)在内的国际商定发展目标的重要任务依然任重道远。在当前严峻的形势下,发展系统各方案、基金和机构需要做的事很多,但对涉及全局的重大问题必须优先予以解决。

  第一,各方案、基金和机构应切实利用千年发展目标高级别会议凝聚的政治共识,将发展职能放在首要位置,加紧努力,将共识和承诺落到实处。去年联大通过的联合国发展业务活动三年期全面政策审查(TCPR)的第62/208号决议,指明了今后三年联合国发展业务活动的努力方向。各方案、基金和机构应按决议目标,明确分工和责任,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使成员国全面了解执行第62/208号决议的进展,及时发现差距和障碍,并做出政策指导。

  第二,改善当前联合国发展系统的资源状况,是强化全球发展伙伴关系的根本要求。没有资金支持就谈不上促进发展。充足、长期稳定和可预见的核心资源是联合国发展业务活动的基础。正如秘书长A/63/201号报告所指出的,近年来多数方案、基金和机构的核心资源占总资源的比例呈逐年下降趋势,这造成各方案、基金将主要精力用于竞争非核心资源捐款、满足捐助国的要求,也容易动摇联合国援助活动的多边性、中立性和无偿性,最终将导致削弱各方案、基金执行局的作用。中方认为,各方案、基金和机构应尽快扭转核心资源比例过低的局面,加强管理、降低非核心资源的负面效应。我们也呼吁有能力的捐助国认真履行蒙特雷共识,增加对发展系统核心资源的捐款。

  第三,国家能力建设应成为联合国发展业务活动的优先领域。实现全球共同发展的重点在于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但是,尽管联合国发展系统近年来在国家能力建设方面采取了较多措施并投入了相应资源,其系统性和支持力度仍亟待加强。发展中国家起点低,基础弱,实现发展存在较大困难,联合国要更多利用受援国的专家和技术,促进技术转让与投资,加大推广国家执行模式;并应根据不同受援国的特殊需求和实施能力,因地制宜地提出可操作、可持续的能力建设方案。不应简单套用固定模式,更不应因片面强调良治、反腐,而忽视了减贫与发展等更为迫切的问题。

  第四,应以增强联合国业务活动综合、灵活地满足受援国不同发展需求的能力为目标,指导联合国发展业务活动的改革。衡量联合国援助的有效性,归根结底要看能否有助于发展中国家实现其国家发展战略。受援国的国情、需要各不相同,改革应确保受援国的主导权和所有权,确保受援国政府的参与和认同,不附加条件,不搞固定模式。驻地协调员应遵循“受援国国家拥有”原则,在受援国政府的领导下,促进联合国国家工作队内的协同合作切实使受援国从中受益。目前,在国家一级开展“四个一”做法的效果尚待评估,中方期待今后与有关试点国家分享信息。

  主席女士,

  南南合作是中国对外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同其他发展中国家分享发展经验,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既尊重受援国、又注重实效,取得了积极进展。随着中国的进一步发展,中国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南南合作的内容将越来越丰富、前景越来越广阔。温家宝总理在千年发展目标高级别会议上宣布了援助其他发展中国家的一系列举措,表明了中国不断扩大南南合作的真诚意愿,我们将以实际行动落实有关计划。

  谢谢主席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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