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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民大使在第61届联大二委关于议题55(a)全球化与相互依存、(c)文化与发展、(d)根据《联合国反腐败公约》防止和打击腐败行径及转移非法来源资产的活动,并将这些资产退回来源国的发言

2006-10-19 00:00

  主席女士:

  议题55是一个内容多样化的议题,中国代表团愿就(a)、(c)和(d)三个分议题谈谈看法和意见。

  当前,经济全球化趋势继续深入发展。市场更为开放,国际分工深化,资金、技术、人才流动更加频繁。各国政治和经济联系日益紧密,彼此利益相互交融、相互影响、相互制约。这为促进各国经济发展、加强国际合作带来了新的机遇。

  但与此同时,南北鸿沟继续扩大,各方利益调整与摩擦增多。局部的问题被放大或扩散,恐怖主义、传染病扩散、环境恶化等全球性问题变得更加突出。发展中国家作为经济全球化进程中最薄弱的一环,面临着特别的风险与困难。

  如何抓住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机遇,妥善应对挑战,引导经济全球化健康发展,使各国人民共同受益,是国际社会必须深入思考的重大、紧迫课题。中国代表团愿简单谈谈以下看法:

  第一,应坚持普遍参与的全球化。全球化带来更大的机遇、更多风险和更深刻的调整,如何规范全球化的进程事关世界的稳定与发展,与各国利益息息相关。无论是制定规则、防范风险还是处理摩擦,都应该由各方广泛参与。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多边体制是各国平等参与国际事务的最佳场所。各国应共同努力,使联合国在国际发展合作中发挥领导作用,促进各国际机构之间的协调一致,通过多边对话和协商制定规则,解决分歧和摩擦,致力于加强国际和区域合作,使全球化的利益惠及各国人民。

  第二,应坚持以共同发展为目标的全球化。经济全球化是以市场为基础的,在鼓励竞争的同时也拉开了差距。在各国命运彼此依存的今天,全面、平衡发展符合各方共同利益。国际社会应推动完善国际金融、货币和贸易体制,加强其公平性与民主性;应尽快恢复以发展为主题的多哈回合谈判,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应以消除贫困、发展筹资、能力建设等为重点,推动在全球范围内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共赢、共享、共荣。

  第三,应坚持多样性的全球化。全球化使一些观念在全球推广,但世界不可能也不应该变得千篇一律。我们所处的世界因为差异而优势互补,因为多样而充满活力。因此,应尊重全球化时代的多样性,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的发展道路,推动不同的文化与文明交流借鉴、携手共进。

  第四,应坚持科技创新的全球化。秘书长报告突出了科技创新对促进发展的重要作用,中方对此深表赞同。先进科技的应用对于加快发展速度、提高发展质量意义重大,使不发达国家实现跨越式发展成为可能。普及、推广、分享先进科技和知识,建设创新型社会应成为推动全球化进程的重要内容。知识产权制度应成为促进技术创新、传播先进科技和知识的工具,而不是阻碍知识分享的桎梏。

  主席女士,

  自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取得了持续快速发展。其原因之一就是中国摸索出了一条将自身发展与全球化进程紧密结合的发展道路。这是一条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道路,是一条坚持改革、勇于创新的道路,是一条开展国际合作、谋求互利共赢的道路。事实证明,通过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中国自身的经济得到了发展,不仅改善了13亿中国人民的生活,而且促进了亚太地区和世界经济增长。我们愿与各方共同努力,推动共赢、共荣的经济全球化,使之造福全球人民。

  主席女士,

  文化是国家和民族的灵魂,文化既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内容。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与科技的结合日益紧密,在国际竞争与合作中的地位和作用上升,成为整体发展战略的有机组成部分。

  经济全球化、科学技术特别是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使不同文化间的对话与交流日趋频繁,出现了世界文化相互交融、文化与发展相互促进的新局面。但与此同时,我们认为,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许多优秀文化未得到充分重视或未能发挥其潜力,特别是许多发展中国家的丰富文化遗产未能走向世界,同时不应该忽视的一个问题是,文化产品贸易未形成双向互动的局面。在此情况下,联合国讨论文化与发展问题具有现实意义。我们希望通过对话,探讨使文化与发展相互促进的新方法,营造有利于各国文化交流的环境,建设一个多元文化开放交流、和谐共存的世界。

  主席女士,

  腐败已成为人类的公害,它直接危害国家的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挑战社会正义,败坏社会道德。《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诞生,极大地鼓舞了反腐败斗志。中国2005年10月27日批准了《联合国反腐败公约》,成为《公约》的缔约国。近几年来,我国在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指导下,重视反腐败工作的制度建设,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反腐倡廉工作提供了全面、系统、科学的行动方案。我国还建立了在反腐败领域开展国际合作的国内协调机制,认真做好《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与我国有关法律相衔接的各项具体工作。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反腐败领域的国际合作,主张缔约国在相互尊重主权和平等互利基础上,在司法协助、引渡、追缴与返还非法来源资产方面开展有效的国际合作,在预防、追查腐败犯罪和资产转移方面交换信息。同时,国际社会应重视在反腐败的能力建设、技术支持方面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帮助。

  过去几年来,腐败犯罪越来越呈现有组织、多样化、跨国化趋势,逃亡国外或向境外转移赃产已成为腐败分子逃脱法律制裁的惯用手段,也构成惩治腐败、追缴非法资产工作的一大障碍。在这一问题上,广大发展中国家是最大的受害者。《联合国反腐败公约》为缔约国追缴非法资产提供了法律依据,但这项工作不是一国之力所能奏效的。中国认为有关缔约国应加强反腐败方面的国际合作,共同探索和建立有效的国际协作机制,互相提供司法协助和执法合作,将腐败分子绳之以法,并把他们转移出境的非法所得尽快返还来源国。我们也希望,国际社会能够进一步完善这方面的法律制度。

  谢谢主席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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