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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联合国代表马朝旭大使在第72届联大通过联合国发展领域改革决议后的发言

2018-05-31 11:29

主席先生,

  中方支持埃及代表“77国集团和中国”所作发言。自古特雷斯秘书长提交两份发展系统重新定位报告以来,会员国经过多轮磋商,在联大主席和共同协调员的有力协调下,就联大决议达成共识。联大决议强化了驻地协调员尊重当事国的主导权和所有权,明确方案国对联合国发展援助框架有最终决定权。国家工作队组成应征求方案国意见,驻地协调员的选拔标准应征求相关会员国意见、符合方案国的重点领域和发展需要。联大决议要求方案国对驻地协调员系统和国家工作队问责,要求强化发展系统的发展核心授权,将实现减贫作为重要目标,要求秘书长每年向经社理事会报告包括供资在内的驻地协调员系统改革举措落实进展等。这为发展领域未来工作指明了方向,规划了重点。

  主席先生,

  发展领域改革是一项长期系统性工程。联大通过决议只是改革进程的第一步。我们期待在改革的后续工作中,联合国秘书处全面落实联大决议授权,在国家工作队组成、驻地协调员设置和职责、同方案国合作等具体方案制定过程中,广泛听取会员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意见,充分尊重方案国意见。关于“混合供资”方案,应体现“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坚持南北合作为主渠道、南南合作为补充。在各国具体方案的实施中,应就改革的模式和时间充分尊重方案国意见,最大程度形成共识。

  主席先生,

  落实改革成果应确保方案国对本国发展和落实2030年议程享有充分主权,尊重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根据本国国情选择的发展模式和道路。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还有3046万农村贫困人口。中方期待联合国发展系统通过改革,继续聚焦发展核心职能,将落实减贫等可持续发展目标作为重中之重,以落实2030年议程为契机,深化国际发展合作,共同把握发展机遇,妥善应对发展挑战,实现各国共同发展繁荣,携手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中方将同会员国和秘书处加强合作,为实现上述目标而共同努力。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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