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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残联副理事长贾勇在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第10次缔约国大会一般性辩论的发言

2017-06-15 23:04

尊敬的主席先生,各位同仁:

  中国是制定公约的积极倡导国和参与国,也是公约的第一批签署国和批准国,更是公约义务的忠实履行国和公约精神的坚定捍卫国。

  过去十年,中国政府积极履行公约规定的各项义务,按时提交履约报告,诚恳接受残疾人权利委员会的审议,千方百计促进公约在中国的有效实施。特别是2016年7月7日,中国政府在北京举办“纪念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通过十周年大会”,时任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先生、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委员会副主席西尔维娅·关女士赴京出席会议并致辞,将中国乃至世界的目光再次聚焦公约,产生非常深远的社会影响。

  过去十年,根据公约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中国修订了国家关于残疾人的基本法《残疾人保障法》,修订了《残疾人教育条例》,新制定了《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和《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使保障残疾人权利的法律体系更加健全。根据《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国政府将残疾人事业全面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制定实施多个残疾人事业专门规划,明确提出“2020年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的奋斗目标。依托全国各级残疾人代表组织,中国政府对约3000万残疾人进行入户调查统计,建立全国残疾人现状和需求的动态更新数据库,这可能是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残疾人实名制数据库。

  过去十年,中国政府积极促进将残疾人事务纳入多边、双边机制。中国政府与国际社会一道推动残疾人事务纳入亚太经合组织、亚欧会议、中国-东盟博览会、中非合作等多边合作框架内。中美政府定期举办残疾人事务协调会,中国与俄罗斯、澳大利亚等国家建立了残疾人事务合作交流机制。

  主席先生,各位同仁,

  中国赞赏本次大会将残疾人及其组织的代表作用作为会议主题,强调残疾人在落实公约进程中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过去十年,中国各级残疾人代表组织为推动公约的有效实施始终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展望未来十年,我们呼吁所有缔约国采取切实措施,其中包括政策和财政支持,为残疾人特别是残疾人代表组织参与履约进程创造平等的社会环境,他们的声音应该得到尊重和认真倾听;他们的作用应该得到尊重和充分发挥,他们的权利应该确保得以实现。

  在履约进程中,残疾人及其代表组织不能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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