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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张丹参赞在第63届联大“采取集体行动终结贩卖人口”专题辩论会上的发言

2009-05-13 18:00

2009513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感谢联大主席布罗克曼先生倡议举行本次专题辩论会,相信本次辩论会将有力推动国际社会打击贩卖人口犯罪活动的协调努力,促进相关法律文书的全面、有效实施。

  贩卖人口犯罪有其复杂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原因,极端贫困、性别歧视、社会动荡、武装冲突、自然灾害等问题为贩卖人口活动提供了滋生的土壤。近年来,在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缔约方会议贩卖人口问题工作组、机构间打击贩卖人口协调小组的共同努力下,打击贩卖人口的国际合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打击贩卖人口的立法、执法力度加强,贩卖人口问题的能见度提高,一些区域、次区域打击贩卖人口的国际合作初见成效。同时应该看到,各国法律规定各异,犯罪认定难,一些国家调查、起诉和定罪能力弱,各国内部和国家之间执法协调困难,信息交流渠道不畅等仍严重制约着国际社会打击贩卖人口的努力。

  秘书长起草的背景文件总结了当前国际社会所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政策建议,将成为本次会议讨论的坚实基础。中方认为,进一步推进打击贩卖人口问题应该坚持以下两点:

  一、强化政府部门的职责与协调。打击人口贩卖涉及起诉、保护、预防等多个方面。强化各部门职责,加强部门间协调,平衡推进各领域工作,既是打击贩卖人口的现实需要,也是履行相关法律文书的必然要求。2007年12月,中国国务院公布了《中国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计划(2008-2012年)》,建立了反对拐卖妇女儿童行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在公安部内成立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办公室,各地特别是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重点地区也建立了相应的反拐工作机制,制定了本地区实施方案或细则,国内拐卖犯罪得到有效遏制。

  二、重视双边和区域合作。开展双边和区域合作是打击贩卖人口活动的重要途径。应重点加强人口贩卖目的国、中转国和输出国之间的执法合作,及时交流人口贩卖的趋势、特点,通过签订各类合作协议、定期会晤、开展联合打击行动以及一些有针对性的执法培训活动,确保合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近年来,中国与周边国家合作开展了反拐宣传、执法部门年度会晤、联合打拐专项行动、执法培训等活动,取得较好成效。中国还在边境地区建立了多个打击跨国拐卖执法联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了同有关国家在拐卖犯罪信息交流、受害人遣返、犯罪嫌疑人移交等方面的合作。作为《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缔约国,中国政府切实履行公约义务,积极参与联合国框架下的打击贩卖人口的国际合作。中国、柬埔寨、老挝、缅甸、泰国、越南六国政府自2004年签署《湄公河次区域合作打击贩卖人口谅解备忘录》以来,先后制定了两个阶段《行动计划》,使湄公河次区域反拐合作取得显著成效。在开展双边和区域合作的同时,中国支持有助于加强国际合作的努力。

  主席先生,

  实现彻底消除贩卖人口的目标任重道远。中国政府愿继续本着相互尊重,平等合作的原则,加强与各国政府、国际组织以及非政府组织的合作,推动国际合作朝着务实、高效的方向发展,为最终消除贩卖人口作出积极贡献。

  谢谢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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