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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副代表张丹参赞在第65届联大三委关于儿童权利(议题64)的发言

2010-10-14 04:49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高兴地看到,在国际社会、各国政府和民间力量持续不断的努力下,促进和保护儿童权利的事业不断取得进展。在此,中国代表团愿向致力于发展儿童事业的联合国各机构、各国政府和民间社会表示赞赏。

  同时,我们也看到,在世界许多地区,贫困、饥饿、疾病、灾害、童工、毒品、性侵犯、战争和冲突仍在侵害儿童的生命和健康、侵犯儿童权利,全球范围内的儿童权利保护事业仍然面临很多挑战。为此,国际社会应密切合作,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消除损害儿童权利现象产生的根源。

  主席先生,

  中国政府一贯坚持儿童优先原则,落实儿童优先发展战略,充分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一直以来,中国不断健全和完善保护儿童权利的立法,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法律体系。今年是实施《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最后一年,明年将开展实施情况的终期评估。从目前的监测数据看,纲要的目标和任务已基本实现。新一轮十年纲要的编制工作也已经启动。

  主席先生,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国际人权文书在促进和保护儿童权利方面的重要作用,积极参加旨在保护儿童权利的一系列国际条约。2009年12月26日,中国加入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关于预防、禁止和惩治贩运人口特别是妇女和儿童行为的补充议定书》。此前,中国已参加了《儿童权利公约》及其两个任择议定书、《禁止和立即行动消除最恶劣形式的童工劳动公约》、《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此外,中国还参加了2009年12月举行的《儿童权利公约》来文申诉机制任择议定书制定工作组第一次会议,并积极参与了各项议题的讨论。

  中国政府认真履行所参加的国际条约义务,积极按照条约规定撰写履约报告。今年,中国已提交了执行《儿童权利公约》第三、四期合并报告。履行《<儿童权利公约>关于儿童卷入武装冲突问题的任择议定书》的首期报告不久也将完成撰写并提交。上述报告系统、全面地阐述了中国近几年在履行相关条约、保障儿童各项权利的情况。

  中国政府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等国际组织长期开展有效合作,结合儿童发展的优先领域,开展了儿童知识倡导和政策开发、卫生与营养、教育、儿童保护与社区服务、艾滋病防治、自然灾害预防、贫困地区儿童规划与发展、计划宣传交流与知识传播等项目,取得积极成果。

  主席先生,

  中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拥有规模庞大的儿童群体。中国政府意识到,全面实现儿童权利还任重道远。中国政府不断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合作、各界监督、共同参与的儿童保护工作机制,健全儿童福利制度,推进教育公平和均衡发展,尽最大努力促进和保护儿童权利。同时,中国将继续履行国际责任,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国际社会一道,为全面、如期实现千年发展目标,共建一个“适合儿童生长的世界”而努力。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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