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李笑梅在第61届联大三委妇女议题下的发言 |
2006-10-09 00:00 |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支持南非代表“77国集团加中国”在本议题下所作发言,并对联合国秘书长性别问题特别顾问玛燕嘉女士(Ms. Mayanja)、妇地司司长汉娜女士(Ms. Hannan)、妇女发展基金执行主任黑泽女士(Ms. Heyzer)所作报告表示感谢和赞赏。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认真研究了秘书长在本议题下提交的有关报告,尤其是《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和第23届特别联大成果文件执行情况报告(A/61/174),以及有关针对妇女暴力行为的研究报告(A/61/122/Add.1)。中国代表团注意到报告A/61/174对大会各主要委员会决议及重大会议是否贯穿性别平等观点进行了全面审查,支持在联合国各机构中继续推进性别主流化战略。在人权理事会首届会议上,中国代表团即提出,关注妇女等弱势群体的权利应作为理事会开创国际人权事业新局面的举措之一。 主席先生, 对中国政府妇女保障事业而言,过去的一年是不平凡的一年。2006年8月10日,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对中国执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第五、六次国家报告进行了审议,其中包括香港特区政府的第二次报告和澳门特区政府的首次报告。以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黄晴宜为团长的中国代表团出席了审议会议。代表团由中央政府、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共同组成。 代表团向委员会介绍了中国政府为履行公约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包括:一是制定和修订法律,为全面贯彻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提供法制保障;二是强化政府职能,建立、健全促进男女平等的工作机制;三是采取特别措施,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四是集中财力物力,解决涉及妇女生存、发展的突出问题;五是广泛宣传公约,营造性别平等舆论氛围。代表团还就委员会关注的参政、就业、拐卖妇女、出生人口性别比等问题,介绍了中国政府采取的措施及面临的挑战和对策。委员会对中国在促进妇女发展和保护妇女权益方面取得的成绩表示赞赏,并提出了一些建议。 主席先生, 联合国首脑会议成果文件强调,妇女的进步是全人类的进步,并为此制定了一系列目标领域。过去一年里,中国政府采取了多项措施保障妇女权益。2006年,中国人大审议通过的《2006至2010年国家发展规划纲要》,第一次单列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一节,涉及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的内容多达50多处。今后,中国政府将进一步结合首脑会的成果文件,结合《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结合履行《消除对妇女歧视公约》,立足中国国情,不断推进中国妇女权益保障事业。 谢谢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