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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全国妇联副主席宋秀岩在联合国第55届妇女地位委员会上的发言

2011-02-24 01:22
 

 

(图片:新华社 白洁)

  主席先生,

  各位部长、各位代表:

  首先,我代表中国代表团对联合国妇女机构的成立表示祝贺,并对巴切莱特副秘书长上任以来卓有成效的工作表示赞赏,相信在她的领导下,联合国妇女机构将有效协调各方资源,从政策制定和业务活动层面进一步推进全球性别平等事业,真正成为联合国系统开展性别平等工作的主导机构。

  过去的一年,中国政府坚持以人为本,认真履行国际承诺,全面落实《北京行动纲领》、千年发展目标和《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在推进性别平等、维护妇女权益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包括:

  一、完善法律法规,促进和维护妇女权益。2010年中国制定、修改了4部法律。其中今年1月1日生效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保障了农村妇女,特别是出嫁妇女、离异妇女的土地承包权益。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保障了基层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的权利,规定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妇女成员,村民代表会议中的妇女村民代表应占三分之一以上。2010年3月,中国出台了《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取得新的进展。

  二、推动妇女发展纲要目标任务的全面实现中国妇女发展纲要是中国妇女发展的纲领性文件。《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颁布以来,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实施,落实问责。从监测评估数据看,到2010年,纲要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同时,我们结合上一周期纲要的实施情况及相关国际公约、《北京行动纲领》、千年发展目标等,进行了新一周期即2011-2020年中国妇女发展纲要的编制。新纲要将围绕妇女与健康、经济、决策管理、教育、法律、社会保障和环境7个优先领域,确定未来10年妇女发展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三、加大资金投入,着力解决妇女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为保障妇女的健康权,2010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22亿专项资金,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开展农村妇女乳腺癌和宫颈癌检查工作,支持农村育龄妇女免费增补叶酸。为支持妇女创业就业,国家加大了实施由财政全额贴息的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的优惠政策的力度,2010年共发放妇女小额担保贷款166.05亿元,中央及地方财政落实贴息资金7.19亿元,有效解决了40余万妇女在创业就业中遇到的资金瓶颈问题。

  主席先生,各位代表:

  多年来,各国积极落实《北京行动纲领》,在推动性别平等、妇女赋权方面取得显著进展,但我们面临的挑战依然严峻。国际社会应继续努力,推进性别平等立法,提升妇女经济状况和政治地位,提高妇女的社会参与水平、就业能力、教育水平等,消除对妇女的暴力,切实保障妇女权益。

  联合国妇女机构的成立体现了各方对妇女问题的高度重视和达成的广泛共识,标志着联合国在推进性别平等工作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是全球妇女事业的又一个里程碑。我们对新机构寄予厚望。我们主张,联合国妇女机构要:

  一、以促进妇女的全面发展为己任,加大对妇女减贫、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投入,平等对待各类妇女问题;

  二、在业务活动中优先重视发展中国家的诉求,加强发展中国家的能力建设;

  三、在人员和资金分配上应坚持公开、透明和公平地域分配原则,加强与联合国相关机构的协调。

  中国政府愿与各国加强合作,采取切实措施,共同致力于实现性别平等和妇女赋权。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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