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议与发言 常驻团活动 中国与联合国 English
  首页 > 中国与联合国 > 社会和人权 > 提高妇女地位
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王民大使在联合国妇女署执行局2012年第一次常会上的发言

2012-01-24 11:02
 

  主席先生,

  首先祝贺你当选妇女署执行局主席,相信在你领导下,执行局将继续开展卓有成效的工作。

  中国代表团注意到联合国副秘书长、妇女署执行主任巴切莱特女士就妇女署业务活动报告所作陈述,感谢妇女署秘书处为准备本次会议所做的工作。

  主席先生,

  2011年是妇女署建章立制之年。过去一年,妇女署根据联大相关授权开展业务活动,加强联合国系统内协调,并取得积极成果,中方对此表示赞赏。

  主席先生,

  中方认真研究了妇女署业务活动报告,并愿就妇女署业务活动发表如下看法:

  第一,应进一步结合政府间进程开展业务活动。报告强调妇女署与联合国发展系统的运作保持一致。根据联大决议。妇女署是政府间进程和开展业务活动的综合体,不能仅以单纯的发展机构定位。过去一年妇女署在加强与其他发展机构的协调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在推进政府间进程方面还须进一步加强。中方认为,妇女署应重点推动联合国妇地会和妇女署执行局之间的协调互动,具体业务活动中应遵循“国家所有权”原则,加强与接受国的协商沟通,避免将发展援助与性别和人权指标挂钩。

  第二,应更好发挥妇女署促进妇女发展的作用。报告介绍了妇女署在加强政策协调、制止暴力侵害、增强妇女权能、促进南南合作等方面开展的工作,中方对此表示赞赏,同时认为,妇女署对发展问题的重视还有待加强,在减贫、就业、教育、医疗等领域的工作还有待推进。改善经济状况是实现性别平等的物质基拙,发展中国家妇女的首要任务是脱贫。下一步,妇女署应拿出更多资源用于推动妇女发展,尤其要重视发展中国家妇女的发展诉求。

  第三,拓展驻地业务应确保资金人事公开透明。报告称妇女署未来两年将在驻地增设102个职位,国家办事处增至55个。妇女署积极开展人力资源整合,扩大驻地存在,为开展业务活动打下基础。中方对此表示欢迎,并认为,妇女署开展驻地业务应严格遵守授权,系统向执行局汇报业务进展。特别是在加强和调整驻地员工队伍过程中,应秉持公开、透明和公平地域分配原则,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发展中国家代表性不足问题。

  主席先生,

  中方一贯高度重视妇女署的作用,积极支持妇女署各项工作,深入参与联合国妇地会和妇女署执行局工作,发挥了建设性作用。中方愿在相互尊重、平等协商、互利共赢的基拙上,继续与妇女署及执行局成员保持良好合作关系,开展建设性的对话与合作,共同促进全球妇女事业蓬勃发展。

  谢谢主席先生。

推荐给朋友
  打印本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