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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初光在第68届联大三委妇女议题下的发言

2013-10-11 22:00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支持斐济代表七十七国集团加中国所做的发言,赞赏联合国系统在推动性别主流化方面所取得的积极进展,支持妇女署在促进性别平等和妇女赋权方面发挥更大作用。中方愿发表如下看法:

  一、以“北京+20”为契机全面促进妇女工作。1995年北京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确立了12个优先领域的妇女发展目标,至今仍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中方欢迎联合国秘书长近期启动《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20周年全面审查和评估工作,支持国际社会及各国于2015年举办相关纪念活动,以更好地凝聚政治意愿,应对全球妇女事业面临的各种挑战。2015年也是落实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目标年以及2015年后发展议程的起始年。中方支持在制定2015年后发展议程中充分考虑性别因素,呼吁国际社会抓住机遇,将政治意愿转化为实际行动,把妇女领域的立法及政策付诸实践。

  二、积极推动妇女参与发展。妇女是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在后金融危机背景下,让妇女获得体面就业,参与社会生产,享受社会保护,不仅有利于各国经济复苏,也有助于保障妇女的生存权和发展权,让她们更有尊严、幸福地生活。中方赞同秘书长在关于妇女参与发展的报告(A/68/271)中提出的看法建议,主张各国政府采取法律、行政、教育、社会等综合措施,消除就业歧视,加大妇女就业服务和培训,扶持妇女创业,保障妇女劳动权益,促进妇女发展。

  三、更加重视农村妇女问题。农村妇女是促进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关键力量,改善农村地区妇女状况有利于消除贫困。由于诸多原因,相比农村男性和城市妇女,农村妇女在获取发展资源和发展机会、享受发展成果方面处于弱势地位。而且随着发展中国家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农业活动“女性化”呈加速趋势。中方支持联合国在审议性别平等问题时更加关注农村妇女赋权,在帮助农村妇女摆脱贫困,提高教育水平,享受卫生保健服务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四、采取切实措施消除针对妇女暴力。今年第57届妇女地位委员会通过商定结论,敦促各国政府采取一切适宜手段预防和惩罚针对妇女的暴力行为。中方赞赏潘基文秘书长发起的“团结消除对妇女暴力行动”,肯定该倡议为加强公众教育和宣传,推进和改善各国国内立法,消除对妇女歧视和暴力的文化风气所作出的积极努力。中国代表团注意到秘书长关于暴力侵害移民女工行为的报告(A/68/178号)。中方认为,各国应加大努力保护移民妇女权益,保障移民妇女的尊严和权利。

  主席先生,

  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妇女问题,全力促进妇女进步与发展,近年来在妇女赋权与发展领域取得诸多成就。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将制定反家庭暴力法列入下一届五年立法规划。截至2012年,妇女小额担保贷款突破千亿元,落实贴息资金44.68亿元,扶持和带动数百万妇女创业就业。

  中国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带领13亿中国人民朝着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迈进。这就是,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本世纪中叶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妇女作为中国社会的“半边天”,其平等参与社会经济事务是实现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深信,中国妇女实现中国梦的过程必将推动全球妇女事业取得更大成绩。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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