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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姚绍俊参赞在第71届联大三委与人权高专对话时的发言

2016-10-19 00:51

主席女士,高专先生:

  中国代表团注意到高专先生的介绍。人权高专办是联合国的一个机构,各成员国期待高专和高专办根据联大授权开展工作,为推进国际人权事业发挥积极作用。但是,必须指出,同其他一些成员国一样,中方对高专及高专办工作存在以下严重关切:

  第一,人权高专和高专办作为联合国秘书处一部分,理应模范遵守《联合国宪章》,尊重成员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但令人极为遗憾的是,人权高专不久前给一个犯有分裂国家罪的罪犯颁奖,人权高专办雇佣一名分裂分子,此人进入高专办工作后继续宣扬其分裂主张,从事分裂活动。人们不禁要问,高专和高专办是否遵守《联合国宪章》?高专和高专办是否支持和纵容分裂国家的罪犯?高专准备采取何种措施以取信于成员国?

  第二,人权高专和高专办应充分尊重各国发展阶段、社会制度、历史文化传统的差异,尊重各国人民自主选择的人权发展道路和优先任务,致力于凝聚各方共识,共同推进国际人权合作,而不是强行推动仅反映部分国家诉求的人权理念。

  第三,人权高专和高专办应坚持公正、客观、非选择性原则,在联大授权范围内,与各国开展建设性对话与合作,防止人权政治化倾向,平衡推进各类人权,特别是在广大发展中国家关心的经社文权利和发展权方面加大投入。

  第四,人权高专办应提高工作效率和透明度。高专办在制定和落实工作规划,包括推动“改革倡议”时,应充分征求和反映成员国意见,坚持成员国主导原则。高专办应优化资源配置,避免浪费。高专办职员地域代表性失衡问题应尽快得到解决。

  当前,国际人权事业机遇和挑战并存。我们希望人权高专和高专办以实际行动切实遵守《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明确自身定位与职责,与成员国充分协商与合作,为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做出应有贡献。

  谢谢主席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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