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姚绍俊参赞在第72届联大三委土著人民权利议题一般性辩论中的发言 |
2017-10-12 09:41 |
主席先生, 近年来,国际社会积极落实《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和《世界土著人民大会成果文件》,努力促进和保护土著人权益,取得积极进展。然而,许多土著人民与非土著居民之间在社会经济状况方面的差距令人堪忧,部分土著群体仍遭受歧视、暴力等不公正待遇,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生存和发展面临各种挑战。 那些存在土著人的国家、特别是有关发达国家应拿出政治意愿,结合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有关土著人的目标,制订相应的国家行动计划、战略和措施,全面落实《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并履行在世界土著人民大会上所作承诺。应重点关注土著群体的减贫和经济发展,确保其平等获得土地和各级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保护土著人赖以生存的土地、领地和资源,保护土著人的各类人权和基本自由,保护其独特的文化、语言和生活方式。在制订可能影响到土著人民权益的法律、行政和政策措施时,应注意加强同土著群体协商并事先征得其同意,确保土著人民的基本权利得到保障。 主席先生, 9月8日,第71届联大通过了有关“促进土著人民代表和机构参与相关联合国会议”的71/321号决议。中方重申,当前国际上对土著人定义尚无共识,并非所有国家都有土著人,更不能把世居民族等同为土著人。促进土著人参与联合国会议的具体安排应确保符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尊重会员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及政治统一,切实维护联合国的政府间性质。联大有关磋商进程应由会员国主导,以协商一致方式达成各方普遍接受的方案。中方将继续就有关进程同各方保持沟通,发挥积极作用。 谢谢主席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