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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曲洁昊在第72届联大三委与人权理事会伊朗人权状况特别报告员对话时的发言

2017-10-25 09:53

主席先生:

  中方注意到特别报告员的介绍。

  中方一贯主张各国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建设性对话与合作,共同寻求促进和保护人权的有效办法,妥善处理人权领域的分歧。中方反对不经当事国同意强行设立特别机制,认为这无助于对话与合作,对促进该国人权没有益处。

  中方欢迎伊朗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取得的进展,赞赏伊朗政府通过《公民权利宪章》,设立宪章执行机构和少数群体问题特别顾问,积极落实国别人权审查建议,并邀请人权理事会特别机制进行国别访问。希望国际社会全面、客观看待伊朗人权进步及面临的挑战,尊重伊朗的宗教文化传统,与伊朗开展建设性对话与合作,为伊朗人权事业发挥建设性作用。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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