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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外交部人权事务特别代表在第74届联大三委阐述在真相权、性取向、法外处决、有毒废料问题上的立场

2019-10-24 03:05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认真听取了特别报告员的发言,注意到特别报告员在报告中对公开道歉问题所做的研究和提出的建议。

  中方认为,了解真相、获得公正赔偿是人人都应享有的权利。道歉作为受害人权利救济的一种方式,是对损害赔偿的重要补充,有助于解决纠纷、化解矛盾、实现和解。中国在《民法通则》、《侵权责任法》、《刑法》、《国家赔偿法》等法律中都规定了赔礼道歉责任,并依法审理赔偿案件,保障赔偿请求人合法权益,捍卫司法公平正义。

  主席先生,

  中方反对一切形式的歧视和暴力,包括基于性取向的歧视、暴力和不容忍现象。同时,中方主张国际社会应尊重各国历史文化传统和社会制度,尊重各国自主选择的人权发展道路,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加强建设性对话与合作,妥善处理分歧,朝着最终消除各种歧视和暴力的方向共同努力。

  主席先生,

  中方注意到特别报告员提交的报告。

  中方认为,死刑是属于一国主权范围内的立法和司法问题。国际社会在死刑存废以及适用死刑的“最严重罪行”定义问题上并无共识。处理包括死刑在内的各种刑罚的存废和适用问题,应充分考虑各国司法体系、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历史文化背景、民意等因素。

  中国实行“保留死刑,严格控制和适用死刑”的政策。中国保留死刑是依据国际人权条约、立足中国国情所做出的慎重选择。中国刑法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并且规定了严格的使用标准和核准程序。

  2011年和2015年,中国《刑法》两次修正案共取消了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等22个死刑罪名。最高人民法院自2007年统一行使死刑案例核准权以来,通过发布司法解释、指导性意见和案例等,确保死刑案件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统一,判处死刑不存在歧视问题。

  中方认为,各国依法判处和执行死刑不属于法外处决的范畴,希望特别报告员在授权范围内公正客观开展工作。

  主席先生,

  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是企业的重要职责。同时,有毒废料管理是推进环保工作不可获取的重要一环,其中生产、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处置过程关系生产者、消费者、回收者、利用者、处置者多方利益,需要政府、企业、公众协同共治。

  中国政府重视对有毒废料进行妥善管理,维护职工健康权益,颁布实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保证作业场所安全使用有毒物品,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中毒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及相关权益。中国政府推进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坚决禁止洋垃圾入境,组织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启动“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等环境治理专项行动,对固体废物倾倒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核实,依法查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并对监管渎职人员依法问责追究,取得了积极成效。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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