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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就第三届《残疾人权利公约》特委会情况接受联合国电台记者采访

2004-06-14 00:00


  5月24日至6月4日,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第三届特委会在纽约联合国总部召开。出席会议的中国代表团团长、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参赞谢波华在会议期间接受了联合国电台记者的专访。  

  问:中国对起草这个国际公约抱着一种什么样的态度?

  中国政府从一开始就积极支持和推动联合国制定《残疾人权利公约》,希望以此更充分地保障残疾人充分、有效、平等地享有各项基本权利。《公约》特委会第一届会议于2002年召开,到目前为止一共举行了三届,此外还召开了一次工作组会议。中国不仅积极参加了这些会议,而且还提出了中国草拟的《公约》草案文本,为公约的制定发挥了建设性作用。

  问:中国代表团希望制定一个什么样的《残疾人权利公约》?

  我们希望制定一个全面的、综合的、有约束力的公约。《公约》既应该包括残疾人的公民、政治权利,也应包括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公约还应从社会发展的角度,纳入实现这些权利的途径和措施,这样才能使《公约》的实施成为可能。

  问:这次会议是对公约草案内容进行逐条讨论,可否介绍一下草案主要涉及哪些内容?

  目前的公约草案共有一个序言,25个条款。其主要内容包括公约的宗旨和原则、残疾人的定义、缔约国的一般义务、残疾人的各项基本权利以及开展国际合作等。关于残疾人的权利,涉及到政治权、健康权、教育权、生命权、工作权、文化权、以及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等,可以说涵盖了残疾人问题的各个方面。

  问:公约能否得到实现,必须要有有效的监督机制,这次会议是否谈到这个问题?

  是的,要切实履行公约的内容,需要有效的监督机制作为保障。如果我们看一下其他类似的国际文书就会发现,许多监督机制都设有一个专家委员会,定期审查各国提交的履约报告,这是公认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监督手段。我们认为,《残疾人权利公约》的监督机制可以考虑建立这样的专家委员会,以便审议和监督各国履约情况。

  问:本届公约特委会是否取得了积极进展?您如何看待下一阶段的工作?

  这次会议是第一次就草案进行实质性谈判,从这个意义上说,会议的召开本身就标志公约起草工作的重大进展。在此次会上,各方主要针对草案具体内容,逐条阐述各自意见和看法。这为今后的谈判工作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下一阶段的工作就是在8月,召开《公约》特委会第四次会议。如果说本次会议还只是阐述各方看法的话,那么下次会议将是各种观点辩论和和交锋的时候了,届时讨论会更加热烈,谈判也会更加深入。中国代表团将与各方一道,继续积极推动这一谈判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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