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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将审议中国香港特区执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次报告

2006-03-20 00:00

  3月20日至21日,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第86届会议将审议中国香港特区执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二次报告。中国香港特区政府民政事务局常任秘书长林郑月娥女士率团出席。

  中国常驻联合国副代表张义山大使审议开始时表示,虽然中国尚不是《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缔约国,但为充分体现“一国两制”原则,使人权事务委员会和国际社会更好地了解香港特区实施公约情况,中国政府参照公约规定,于1999年和2005年向人权事务委员会转交了香港特区自行准备的两次履约报告。

  中国香港特区代表团将向人权事务委员会报告自1999年以来的最新履约情况并回答委员会专家的提问。

  人权事务委员会第86届会议此前分别审议了挪威第五次履约报告和刚果(金)第三次履约报告,并将于31日宣布对挪威、刚果(金)和中国香港履约情况的结论性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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