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张丹参赞在第65届联大三委“朝鲜人权状况”决议草案(L.47)表决前的解释性发言 |
2010-11-18 10:44 |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将对L.47号决议草案投反对票。 中方一贯主张通过建设性对话与合作处理人权问题,反对国别人权决议和设立国别人权机制。政治化的批评和施压对一国人权状况没有积极作用,反而挑起无谓对抗。 我们欢迎朝鲜积极参与国别人权审查,与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世界卫生组织、联合国粮农组织等有关机构开展合作。呼吁国际社会客观、公正地评价朝鲜人权状况,采取务实和建设性的态度,更加关注朝鲜目前面临的经济、社会发展挑战,对其进行有效的人道主义援助。 谢谢主席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