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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驻联合国副代表王民大使在第 67 届联大三委人权议题下的综合发言(议题 69b&c )

2012-11-08 17:01

主席先生,

  回顾过去一年,国际人权事业取得积极进展,同时也面临诸多困难与挑战。在全球化深入发展、经济危机持续发酵的今天,世界经济增长的不稳定不确定因素增多,地区动荡和热点问题此起彼伏,生存权、发展权的实现任重道远。基于宗教、肤色、性别、种族的各种歧视依然严重,将恐怖主义和特定宗教挂钩及丑化、诽谤特定宗教的事件日益泛滥。国际人权领域工作继续深受双重标准和政治化的困扰,某些国家热衷于借人权问题指责干涉发展中国家,以保护平民、维护人权为名,行干涉他国内政之实,无视和践踏《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中方对此深表关注。

  主席先生,

  中方认为,要应对国际人权事业面临的上述挑战,国际社会需要坚定不移地践行以下原则:

  第一,恪守《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不得以人权为借口干涉他国内政。在当前国际形势下,继续坚持《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维护联合国的权威和作用,尤其是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干涉内政等重要原则,具有特别重要的现实意义。国际社会应尊重各国政府根据本国国情自主选择的人权发展道路和人权保障模式。

  第二,摒弃在人权问题上搞政治化和双重标准,加强人权对话与合作。某些国家对本国侵犯人权的现象一贯视而不见,热衷于利用国别人权问题向发展中国家施压,在国际人权领域制造对抗,损害了各国互信,阻碍了人权领域合作。中方对此予以坚决反对,敦促有关国家加强反思,改变好为人师、自以为是的错误做法。中方呼吁各国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本着开放包容、求同存异的精神,在交流互鉴、取长补短中共同进步。

  第三,重视发展中国家关于发展权的呼声,大力推进实现经社文权利。国际社会应切实关注发展中国家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以及粮食权、健康权等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帮助发展中国家早日实现自身发展。为此,发达国家应拿出政治诚意,切实兑现官方发展援助承诺,加大对发展中国家的资金和技术支持,而不是把注意力放在对发展中国家人权状况指手画脚上。

  第四,消除一切形式的歧视,建设和谐包容世界。前不久一部诋毁穆斯林的影片引起各方抗议,中方对此高度关注。中国一贯主张不同文明、宗教之间要开展对话交流,相互尊重,平等相处。我们反对任何伤害穆斯林宗教感情的行为。各国必须对各种形式的种族主义实行“零容忍”政策,不能以言论自由为借口为种族主义和宗教不容忍开绿灯。

  第五,大力保障弱势群体,确保人人享有平等和尊严。当前全球经济危机持续发酵,社会发展面临更多挑战,各国应继续关注妇女、儿童、老龄、残疾人、移民和土著人等弱势群体,加大对其发展民生和权益保护的支持力度。中方支持联合国召开2013年残疾人高级别会议、2014年土著人世界大会,将积极参与有关筹备工作。

  第六,进一步改进联合国人权领城工作。联合国秘书处应切实落实公平地域分配原则,增强发展中国家人员在联合国人权机构的代表性。人权高专办应加强与成员国对话,加强工作客观性、公正性和透明度,接受人权理事会的监督。人权特别机制和人权条约机构应恪守行为准则,严格根据授权开展工作。人权条约体系改革应以联大人权条约机构改革政府间进程为核心,充分发挥成员国的主导作用,争取达成广泛共识。

  主席先生,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迅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公民享有的各项权利和基本自由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水平,成就有目共睹。实践证明,把人权普遍性原则和基本国情结合起来,才能制定求真务实的人权事业发展战略;把保障人民的生存权、发展权放在保障人权的首要位置,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基础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才能找到行之有效的人权改善途径。正是遵循这些基本经验,中国政府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的人权发展道路,不仅给中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福祉,也为世界人权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中国愿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与世界各国加强人权领域交流与合作,求同存异,共同进步。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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