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代表团姚绍俊参赞在联大对“乌克兰克里米亚和塞瓦斯托波尔市人权状况”决议草案采取行动时的解释性发言

2017-11-14 23:00  打印

主席先生,

  中方一贯主张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通过建设性对话与合作处理人权领域的分歧,反对国别人权决议。该决议草案明显超出联大三委的职责授权。鉴此,中国代表团将对L.42决议草案投反对票。

  谢谢主席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