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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在第76届联大五委二续会议关于“投资预防和建设和平”议题的发言

2022-05-12 18:00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感谢秘书处对“投资预防和建设和平”议题报告所作介绍,以及行政和预算问题咨询委员会副主席介绍有关报告。中方高度重视建设和平工作,联大和安理会设立了联合国建设和平架构,经过多年努力取得积极进展。在当前形势下,建和工作所承载的期待越来越高。探讨实现充足、可预测、可持续的建和融资具有重要意义。中方愿就本议题谈几点看法:

第一,联合国应不断创新伙伴关系,拓展建设和平融资渠道。建和工作涉及到经济、社会等诸多领域,联合国应加强战略设计和统筹,调动各方面资源,形成合力。目前情况下,建和融资模式的任何调整和创新,不应改变根据联大和安理会决议规定的建设和平基金的自愿性质,不应弱化发达国家作为主要出资方的历史责任。发展中国家严峻的现实困难,很多是历史遗留问题造成的。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快发展,是发达国家应承担的道义责任。传统捐资方要继续承担建和融资的首要责任。

第二,联合国要厘清现有建和授权安排。建和基金由联大和安理会决定设立。调整建和基金融资模式,应事先得到联大和安理会的政治授权。“授权驱动资源”是联合国预算和财务工作的基本准则。当前会员国尚未就此形成政治共识。目前建和领域工作的管理、决策和监管缺乏会员国有效参与,要改革治理结构,增强透明度,扩大出资方,以及发展中国家承接方的发言权。不少会员国都认为,在当前情况下讨论用摊款支持建和基金的提议尚不成熟,也超出了五委工作范围,不符合联合国预算和财务规则。

第三,联合国要切实按照联合国预算和财务规则制定建和工作所需预算。目前联合国政治与建和部、一些政治特派团、维和行动也都有建和授权,并通过联合国会费或维和摊款获得资金支持。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加强该领域的资源投入具有一定合理性,可根据财务规则制定预算并报五委审批。建和基金要避免重复劳动,以免和政治特派团与维和行动已经开展的建和工作相互踩脚,防止浪费资源,也要避免给会员国增加不必要的财政负担。

中方作为联合国第二大会费国与维和摊款出资国,为联合国建和领域工作作出重要贡献。中方愿同各方一道以积极和建设性姿态参与磋商,有关具体问题中方将在磋商中提出。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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