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议与发言 常驻团活动 中国与联合国 联合国会议文件 走进中国 English
  首页 > 中国与联合国 > 行政与预算 > 会费比额
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五委代表王新霞在59届联大就议题项目113:会费分摊比额问题的发言

2004-10-19 00:00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感谢会费委员会主席就A/59/11号文件所做的介绍。我们对会费委员会在其64届会议上所做的出色工作表示赞赏。在这里我愿扼要阐述中国代表团对会费委员会报告中所涉及的一些问题的看法。

  关于会费分摊比额编制方法,我们认为,现行的比额编制方法是全体会员国经过长时间的艰苦谈判达成的,是本着支付能力原则,综合各方立场,考虑各种因素后的最终结果。保持比额编制方法的稳定性,将不确定因素减少到最低限度,有利于本组织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这对于正在处于改革关键时期的联合国尤为重要。联大55/5B决议决定,现行的会费分摊

  比额表编制方法各要素在2006年年底之前不变。我们期待会费委员会继续就比额编制方法问题提供专家意见和建议。

  关于多年付款计划,中国代表团赞成会费委员会关于多年付款计划的结论和建议。这个计划是减少会员国未缴摊款的有用手段,是会员国表明履行对联合国财政义务决心的方式。多年付款计划应是自愿的,不应自动与其它措施挂钩。我们赞赏地注意到一些国家提交了多年付款计划,并正在认真加以实施。我们希望看到更多国家加入到这个行列。

  关于对分摊比额表进行特别调整的标准,我们认为,此种特别调整是在极特殊的情形下进行的,且在过去的几十年中并不多见。因此要求会费委员会为今后可能出现的情况拟订统一标准有很大的难度。我们倾向于赞同以个案处理方式应对今后可能遇到的类似问题。

  谢谢主邻席先生。

推荐给朋友
  打印本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