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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民大使在第61届联大第5委员会关于“联合国经费分摊比额表”议题的发言

2006-10-09 00:00

  主席先生,

  首先,请允许我对您和主席团其他成员的当选表示祝贺。本届联大第五委员会工作任务十分繁重。中国代表团希望并相信,在您的领导下,全体成员国能够齐心协力,顺利完成各项任务。

  中国代表团感谢会费委员会主席格雷贝尔先生就A/61/11号文件、联合国财务主任萨奇先生就秘书长关于多年支付计划的A/61/68报告分别作的介绍。我们赞同南非代表77国集团和中国所做发言。今年,五委将讨论通过2007-2009年联合国3年期会费分摊比额表。在会费委员会第66届会议上,专家们认真慎重审议了会员国2007-2009年联合国3年期会费分摊比额问题,并提交了相关报告,为五委的审议工作奠定较好基础。中国代表团赞赏会费委员会专家所做工作。关于会费比额编制方法问题,我愿简要阐述中国代表团的如下几点看法和建议:

  一、支付能力原则是联合国成立以来所确定的制定会费分摊办法的基石,不容改变和歪曲。这一原则是广大会员国达成的普遍共识,并曾多次载入大会有关决议。我们反对任何违背支付能力原则的建议,反对个别国家提出“支付责任”的概念和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会费比额设定下限的要求。联合国既不是股份公司,也不是富人俱乐部,而是由主权平等的会员国组成的政府间国际组织。任何试图以一国出钱多少来决定其在联合国事务中的地位的主张,都是与本组织宪章精神背道而驰的,将严重损害广大发展中国家地位,也将影响成员国之间的友好合作。

  二、按照国民收入并对低人均收入给予适当的宽减,是衡量和体现各国支付能力的最好的基本办法,有必要继续实行。这种办法不但考虑到国民收入这个综合国力指标,同时也考虑了人均收入反映各国实际支付能力的因素。只有通过合理的宽减,才能保证所有会员国按实际支付能力缴纳会费。

  三、中国代表团赞同按照现行的2004至2006年比额表的编制方法,编制2007至2009年分摊比额表。现行比额表的计算方法是各成员国本着支付能力原则,考虑各种因素,综合各方立场,经过长期的艰苦谈判和充分协商才形成的一致意见。联合国正在努力推进各项改革,需要保持稳固的财政基础。现行会费比额编制方法,可以保证比额编制方法的稳定性和会费比额的可预见性,并将不确定因素减少到最低限度,对于保证联合国及其内部机构的正常运转具有重要意义。实践证明,现行比额分摊表是行之有效的,也符合广大会员国利益。

  主席先生,

  作为联合国大家庭中的一员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政府十分清楚自己对联合国、对世界和平与安全的责任,中国政府愿意随着国内经济的持续增长,基于支付能力原则,为联合国做出更大的贡献。实践中,中国的会费比额已从2000年以前的0.995%上升到2001至2003年的1.54%,继而上涨到2004至2006年的2.053%,仅仅4年时间增长幅度达107%。中国政府在履行对联合国应尽的财政义务方面言行一致,每年都及时足额缴清会费。同时,作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国还承担了在维和经费分摊上的额外财政义务。

  今后中国的会费比额还将随着中国经济发展及人均生活水平的提高而继续上涨。根据会费委员会提供的按照现行比额表计算方法计算出的数据,中国2007至2009年会费比额将达到2.716%,较2006年上涨了0.7个百分点,上涨幅度居各国之首。尽管如此,我愿强调,只要会费比额是按照现行编制办法计算出来的,符合支付能力原则,中国都愿意考虑接受。

  主席先生,

  我们还应该看到,中国近几年经济尽管发展较快,GDP总量也达到一定规模,但不应忽视中国是一个人口大国的事实,国内尚需解决的问题还很多。2005年,中国的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为1703美元,在世界各国排名位于100位之后,这一数字远远低于5094美元的世界平均值(门槛值)。到2005年底,中国人均每年收入低于85美元的没有解决温饱的绝对贫困人口还有2365万人。如果按照世界银行的人均每天消费低于1美元的标准计算,中国的贫困人口总数仍然高居世界第二位。中国需要扶持的贫困群体数量依然很大,发展经济、消除贫困、实现现代化的进程依然任重而道远。

  主席先生,

  2007至2009年3年期会费比额分摊表是本届联大五委的一项重要议题。会费比额表是确定联合国会员国履行财政义务的依据,是联合国组织获得财政资源的重要手段。制订一个公正、合理的会费分摊办法是各会员国普遍关注的问题,也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中国代表团希望各方本着平等对话和友好协商的精神,力求编制出有广泛共识、实事求是和科学严谨的会费比额分摊表。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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