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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团五委代表王新霞关于内部监督事务厅审核报告的发言

2003-05-16 00:00


  主席先生:

  中国代表团愿就内部监督事务厅关于对征聘维和部专业人员的有关政策和程序的审核报告(A/57/224)发表以下看法:

  内部事务监督厅曾对2001年期间征聘维和部专业人员的政策和程序进行了审核,指出了一些问题,包括专业人员聘用过程所耗时间过长、人力资源厅应建立评分制度以提高评价候选人程序的客观性。要求维和部从地域分配角度审查其目前工作人员的组成,并采取步骤以在今后的征聘中进一步改善员额的组成,同时特别考虑任职不足和无人任职的国家。在57届联大通过的有关决议中,要求秘书长通过OIOS进一步审核征聘维和部人员的政策和程序,并就此提交报告供58届联大继续审议。在此我愿强调,OIOS在其报告A/57/224中提出的建议第4条指出,维和部应从地理分配角度审核其目前的工作人员组成,并采取步骤以便

  在于2002年2月征聘大会批准的其它员额时,进一步改善员额的组成。中国代表团希望进一步了解维和部在接受OIOS的此项建议后,为从地理分配的角度,特别是从无任职和任职不足国家招聘人员以及进一步改善其员额的构成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果,还需要做哪些方面的工作。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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