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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刘振民大使在61届联大五委关于人力资源管理问题(议题123)的发言

2006-11-01 00:00

  主席先生:

  首先,我要感谢安南秘书长就人力资源改革提交的报告(A/61/255),感谢行咨委员会主席、国际职工会协调会代表和秘书处其他官员对本次议题的简要介绍。

  中国代表团对安南秘书长上任以来对联合国秘书处改革,特别是人力资源改革方面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赞赏。

  中国赞同南非代表77国集团和中国的发言。

  中国代表团将就以下几方面问题发表看法:

  一、关于代表性问题。我们关切地注意到,发展中国家依然受到高级和决策职等任职人员逐年下降和人员在秘书处总体分布状况不平衡的困扰。今后5年将有1759名秘书处工作人员退休,其中8.6%的退休人员为D1级以上。这为秘书处着手改善发展中国家在职等分布、部门分布等方面体现地域代表性问题提供了难得机遇。我们呼吁秘书处引起重视,作好规划,采取切实措施,落实大会57/305号决议精神,确保发展中国家在秘书处高级和决策级别职位的任职人数得到公平的代表性。

  关于适当幅度征聘问题。我们遗憾地看到,秘书处在过去一年按适当幅度办法任用的工作人员中仍有22.4%的人员来自任职人数偏高的会员国。而通过国家竞争考试的候选人员名单录用进展缓慢,不少候选人列在名册上多年。我们认为,人力资源厅有必要在录用和调配使用地域分配名额上进一步加强透明度,监督用人部门的征聘情况,并向会员国通报。我们欢迎秘书处为无人任职国家和任职人数偏低的会员国采取的“快车道”征聘项目。考虑到今后退休自然减员和会费改革等因素,我们建议将任职人数已低于中点并将可能成为任职人数偏低的国家也纳入“快车道”征聘项目,为这些国家的内部和外部候选人建立一个专门的候补名册,以大力改善代表性不足会员国的情况。我们欢迎人力资源厅与各部门、候选人及会员国密切合作。我们期待管理业绩委员会在业绩审查方面发挥实质性作用,制订明确、透明便于执行的政策和细则,监督用人部门实现大会规定的公平地域分配和两性均衡任务。

  二、关于缩短征聘进程问题。秘书长报告指出,改革目标是将现有174天征聘周期缩短一半,提出将出缺通告时间由原来60天缩短到30天。我们认为,对于信息技术相对不发达的会员国和信息技术落后的地区而言,缩短时间显然为来自这些地方的候选人参与竞争造成困难,显失公平。考虑到征聘的其他环节未有明确改进目标,仅减少广告时间并不能带来整个招聘周期的大幅度缩短,但可能造成一些合格候选人失去机会。有鉴于此,我们不赞成缩短空缺广告发布时间,建议采取其他措施加快申请处理进程,如制订多方位的征聘战略,提前启动填补空缺进程等。

  三、关于简化合同和统筹调动政策。秘书处提出简化合同以便管理,即用一种合同取代现有三个不同的合同。这一建议将对共同制度带来直接影响,建议由国际公务员制度委员会研究后审议。在秘书处实行统筹调动政策,特别是跨地域流动,将带来经费、相关政策调整、司法制度建设等新的问题。我们认为应由国际公务员制度委员会进行研究后再确定。但可先在高级管理层进行流动试点,分享机构经验,提高管理阶层领导能力。

  四、关于改善人员结构和提高人员素质问题。对取消一般事务类及有关职类申请初级专业职类资格限制的建议,我们认为需要从优化秘书处职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年龄结构两方面评估。截止2006年6月,通过国家竞争考试的候选人名册上仍有521人等待被聘用,这些青年人才希望服务于联合国的愿望不应得到忽视。从年龄结构来看,目前秘书处工作人员平均年龄为45.9岁,不利于将来秘书处职员队伍的连续性。中国认为,应该继续维持现在的一般事务类申请转专业职类的现有做法,取消职类资格限制目前条件还不具备。

  对于秘书长建议的工作人员一次性有偿离职问题,中国关心实际执行中的透明度和监督机制的保障问题,关切所带来的财务影响。中国希望能得到进一步说明,以便更好权衡该建议所带来的好处。

  五、关于维和人员服务条件改革问题。中国对维和人员的福利待遇十分关切。考虑到国际公务员制度委员会提出将成立专门小组结合合同转类对统一服务条件重新进行研究,我们建议该问题在共同制度下进行审议。

  对秘书处提议设立2500名外地服务和专业职类的常设维和员额,以满足维和行动快速部署的基本人员需要。我们还需要进一步了解这一建议与人力资源管理其他改革的关系,如调动政策、简化合同、统一服务条件等改革是否对现有提议产生影响,以及相关经费开支情况和因与其他维和人员待遇不同带来的新的不平等问题。我们愿意在非正式磋商中进一步探讨这个问题。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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