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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页 > 专题 > 中国担任安理会2016年4月轮值主席
常驻联合国代表刘结一大使在第70届联大全会通过联合国建设和平体系评审决议并审议建设和平委员会及建设和平基金报告时的发言

2016-04-27 07:30

(图片:新华社 李木子)

主席先生,

  我感谢瑞典常驻代表斯库格大使过去一年作为建设和平委员会主席所做工作,祝贺肯尼亚常驻代表卡马乌大使当选建设和平委员会主席。

  联合国大会和安理会刚刚通过了联合国建设和平体系评审决议,为联合国建设和平领域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2014年底,第69届联大和安理会共同启动了建设和平体系全面审议进程。经过会员国集思广益、共同努力,全面审议取得积极成果,在总结以往十年工作基础上,提出进一步改进建设和平领域工作设想。我们愿同广大会员国一道,全面落实决议相关内容,推进联合国进一步改进建设和平领域工作,推动联合国更好履行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重要职责。

  主席先生,

  建设和平是联合国在和平与安全领域的创举。2006年设立联合国建设和平体系以来,建设和平委员会、建设和平基金和建设和平支助厅等主要机构全面履行联大和安理会决议授权,积极协调国际社会推进冲突后国家重建进程,为实现联合国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的共同目标,落实《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发挥了重要作用。中方对建设和平工作未来发展提出以下四点看法:

  第一,坚持当事国主导原则。冲突后国家实现持久和平与发展,关键在于当事国自身努力。开展建设和平工作时,国际社会应尊重冲突后国家的主权和主导地位,根据当事国意愿和要求提供建设性帮助。

  第二,坚持因地制宜,因时施策。每个冲突后国家的情况不同,不同阶段的需求也不同。建设和平工作的重点和方案,应符合当事国国情,同这些国家的总体发展战略、优先领域和目标对接,确保国际援助符合实际,实现最佳效果。中方鼓励建设和平基金关注当事国能力建设,全面提高使用效率。

  第三,加强统筹协调,提高效率。建设和平工作涵盖政治、安全、经济和社会等诸多领域,参与方涉及当事国政府、有关国家、区域组织、联合国和国际金融机构等国际组织。建设和平委员会应充分发挥政府间咨询机构的作用,积极协调国际建设和平努力,合理利用资源,形成优势互补。

  第四,重视解决冲突根源,全面推进建设和平工作。建设和平旨在帮助冲突后国家实现自主发展,推进持久和平。建设和平工作应与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相衔接,关注消除贫困、欠发达等引发冲突和危机的根源性因素,全面推进冲突后重建国家各领域建设,推动有关国家实现经济社会协同发展。

  主席先生,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出席联合国成立70周年系列峰会期间提出,我们要弘扬《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构建以合作共赢为核心的新型国际关系,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中方愿同广大会员国携手努力,共同推进联合国维护和平、建设和平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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