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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江永--论正确认识中日之间的历史问题

2005-11-03 00:00


(注:作者为清华大学国际问题研究所教授兼副所长)

  今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战争和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60年过去了,但历史认识问题至今仍干扰着中日政治关系的改善。就在战后60周年日本争当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同时,日本驻联合国代表团大使衔副代表却抛出《应答中国对日本的指责》(简称“应答”)一文,公开在联合国为当年的日本侵略暴行狡辩,委过于人。这决不是偶然和孤立的现象,提出了许多值得深思的问题。本文拟针对“应答”一文,结合日本出现的种种错误观点,就如何认识中日之间的历史问题等谈些看法。目的是加深中日两国的相互理解,推动两国关系的改善和健康发展。

  一、历史问题是影响当前中日关系的主要问题

  “应答”一文首先把日本“入常”受阻的原因之一归咎于“中国的操作”,并竭力向国际社会表白日本没有歪曲历史和回避战争责任,并对中国做了道歉,暗示中国提出历史问题是无理取闹。不仅如此,作为日本驻联合国代表团大使衔副代表,居然在该文中公开为日本甲级战犯喊冤,为南京大屠杀翻案,对东京审判质疑。从一定意义上讲,该文等于主动把中日双边关系中的历史问题“国际化”,放到了联合国的辩论舞台。因此,在展开本文的观点之前,有必要澄清什么是中日之间的历史问题。

  中日之间的历史问题,主要是指中日两国特别是日本政府如何正确认识和对待日本侵略中国及亚洲邻国的历史问题,同时也包括日军在华遗留化学武器问题等战后遗留的相关问题。1998年中日发表《关于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的联合宣言》指出:“双方认为,正视过去以及正确认识历史,是发展中日关系的重要基础”。事实证明,如果日本不能正确认识历史问题并见诸行动,历史问题便会成为影响中日关系健康发展的现实问题。

  在日本侵华战争期间,中国伤亡人数达3500万人。这是中国历史上一场空前浩劫与民族灾难。日本也有300多万人在二战中丧生,并最终战败投降。中国从来没有要求日本同中国拥有完全一致的历史观,而只是强调日方不要美化侵略历史,为侵略战争亡灵歌功颂德,而应承认日本军国主义的侵华战争罪行,妥善解决战后遗留问题并汲取历史教训,永走和平发展道路。因为这是战后中日恢复邦交的前提,也符合中日两国发展长远友好关系的共同利益。

  中国政府一贯主张中日两国要“前事不忘,后世之师”,“以史为鉴,面向未来”,努力巩固和发展中日友好合作关系。为此,中国政府历来教育中国人民要把发动侵略战争的军国主义罪魁祸首和普通士兵特别是广大日本民众区别对待。战后,中国政府对日本战俘给予了极其人道的待遇,帮助他们痛改前非,回归故里。中国东北的普通百姓还收养了不少日本战争遗孤。1972年中国政府在中日邦交正常化联合声明中郑重宣布:“为了中日两国的友好,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中国文化的传统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中华民族曾经饱受战败后割地赔款之苦,所以不赞成战胜国对战败国提出类似要求。中国政府只要求日本政府痛改前非,遵守《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归还其霸占的中国东北、台湾等中国固有领土。同时,日本侵华战犯大多已经受到惩处,如果日本做战争赔偿,只能从日本国民税收中来支付,由日本人民代为受过。中国政府放弃对日本国的战争赔偿要求,主要是着眼日本人民,真心诚意地面向未来发展中日友好。而“应答”一文却把它说成是“一个以放弃经济利益换取政治利益的例子”,这显然是一种曲解。

  战后以来,大多数日本国民承认对中国做过坏事,希望日中友好,誓不再战。在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中,“日本政府痛感日本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害的责任,表示深刻的反省。”正是在这一基础上,中日两国实现了邦交正常化。1998年,日本政府在中日发表《关于致力于和平与发展的友好合作伙伴的联合宣言》中表示,“痛感由于过去对中国的侵略给中国人民带来巨大灾难和损害的责任,对此表示深刻反省”。这是日方在中日两国政治文件中首次写入“侵略”,比联合声明中的表态前进了一步,应予以充分肯定。但是,小泉首相执政后连续4次参拜供奉有甲级战犯亡灵的靖国神社,对所谓“英灵”表示哀悼,加之日本政府批准右翼教科书等,完全背离了日本政府在有关问题上以往的表态,加之日本在华遗留化学武器伤人事件等与历史相关的现实问题不断发生,使中国民众心灵的创口被一次次重新揭开。

  2005年8月15日,日本政府通过内阁决议发表了《战后60年首相讲话》。它基本上沿袭了1995年日本首相村山富市在战后50周年讲话的基调,承认日本“通过殖民统治和侵略,给许多国家的人民,特别是亚洲国家的人民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和痛苦。我们谦虚地接受这些历史事实,再次表示我们痛切的反省和由衷的歉意。”但是,其中删掉了村山讲话中关于日本“因国策错误而走上战争道路,使国民陷入了存亡的危机”这句话。小泉坚持参拜靖国神社,并宣称正是因为有了过去英灵的牺牲,才有日本今天的繁荣。他今年8月15日没有参拜靖国神社,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国内大选需要和受到联合执政的公明党牵制。但对今后会否参拜并未明确表态。

  关于过去的侵略战争,“应答”一文称:“日本多次明确道歉”。的确,迄今日本领导人虽已做过口头道歉,但日本政府从未同意在中日两国正式文件中写入“道歉”或“谢罪”二字,充其量只是重复“深刻反省”。在日语中,有许多表示歉意的词汇,其中包括汉字“反省”和“谢罪”等,但表达内心愧疚的程度明显不同。据日本《新明解国语辞典》解释,“反省”是指“想想看迄今自己的言行和所处状态妥否”;“谢罪”是指“对所犯罪行和错误道歉”并含有请求宽恕之意。日本领导人只就侵略历史口头道歉,却坚持不在书面文件中写入“道歉”二字,令许多中国人感到费解。反观战后德国对侵略历史的忏悔,更令亚洲邻国对日本的态度表示质疑。日本同亚洲邻国之间的历史问题,并非邻国揪住过去的历史不放,而是由于日本政界不断出现否认、美化侵略历史的言行,严重伤害了邻国人民的感情,动摇了邻国对日本的信任。关于这一点,韩国等国也有同感。

  中日之间的历史观冲突,并非中日两国人民之间在历史认知方面存在严重分歧,而主要是日本右翼势力错误的历史观与中国人民民族感情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的发生、发展的根源是日本政治的右倾化。冷战后,日本政界有组织地美化侵略历史的活动对日本政府的影响不断扩大。1994年自民党内一些国会议员组织出版《大东亚战争的总结》一书,把侵略亚洲邻国的战争说成是解放亚洲的战争。因右派国会议员反对,战后60年来日本国会至今仍无法通过一项承认侵略历史并向亚洲邻国道歉的决议。1995年6月9日,日本国会众议院以不到半数通过一项所谓《以史为训重表和平决心的决议》。该决议有意回避以道歉、谢罪的形式承担日本所应履行的国家责任,而只是讲“念及世界近代史上有许多殖民地统治和侵略性行为,认识到我国过去所做的这种行为和给其他国家,特别是亚洲各国造成的痛苦,表示深刻的反省”。尽管如此,由于各方斗争激烈,日本参议院仍未能按惯例审议通过该决议。1996年6月5日,以奥野诚亮为首,日本自民党又成立了有116名国会众参两院议员参加的所谓“光明日本国会议员联盟”,并表示:“决不赞成把我国罪恶地视为侵略国家的自虐自己的历史认识和卑屈的谢罪外交。” 战后60年日本国会通过的一项决议中,连“殖民地统治和侵略性行为”的表述也被删除。

  近年来,历史观冲突已成为导致中日政治关系冷淡到邦交正常化以来最低点的主要原因。中国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2004年9、10月间所做舆论调查显示,中国对日本感到“很不亲近”和“不亲近”的人占53.6%,比2002年调查上升10.3个百分点。其理由为“日本近代侵略中国”的占26%、“日本至今没有认真反省侵华历史”的占61.7%。这表明,近年来日本教科书问题、参拜靖国神社问题等对中国民众感情的刺激,已超过日本侵华历史记忆本身对中国民众心理造成的影响。据《中国日报》、日本“言论NPO”和北京大学2005年7月所做的民意调查显示,中日两国被访者大都认为妨碍中日关系健康发展的主要问题是历史认识问题。其中,中国持此观点的大学生占93.3%,市民占79.8%;日本持此观点的民众占77.2%,有识之士占77.9%,均占首位。由此可见,历史认识问题是目前中日关系中的主要矛盾。

  一些日本人经常问,日本究竟应做些什么中国才满意?其实,中国对日本并没有过高的要求,只要日本别再做伤害中国人民感情的事就足够了。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明确指出:“日本军国主义发动的那场侵略战争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深重灾难,也使日本人民深受其害。正确认识和对待历史,就是要把对那场侵略战争表示的反省落实到行动上,绝不再做伤害中国和亚洲有关国家人民感情的事。”如果今后日本领导人继续参拜靖国神社,不仅还会伤害邻国人民的感情,而且必将损害日本反省侵略历史的国际可信度。

  二、关于东京审判问题

  中日之间产生历史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虽然日本政府对外表示接受战后远东军事法庭东京审判的结果,但日本右翼政客和官员经常借口所谓民主社会的言论自由,公开为侵略历史翻案。他们宣称,“教科书问题和靖国神社问题的根子是东京审判”,并重新抬出早已被当年纽伦堡国际军事法庭和远东军事法庭驳斥过的一些错误观点欺骗舆论,公开否认东京审判的公正性、正义性与合法性,从而否认甲级战犯的存在。

  (一)“应答”一文便称“怎么能把日德相提并论呢?”德国犯下的是种族灭绝罪,所以受到惩处并向受害国道歉,而日本则不同。该文甚至把日本侵华战争同中越边境冲突等混为一谈,指责中国也未道歉,在国际上进行反华挑拨。

  战后60年过去了,日本一些人还在国际上散布这种自欺欺人的“日德有别论”,似乎只有种族灭绝才需道歉,而日军战争暴行则无需道歉。这显然是毫无道理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中,法西斯德国和日本是欧亚两大战争策源地。它们图谋称霸世界,以惨无人道的战争手段肆意侵略别国,使战火烧遍近40个国家的国土。当时,世界上平均每5人中就有4人被卷入战争的苦难。日本甲级战犯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与纳粹德国结盟,发动侵略战争,犯下不可饶恕的“破坏和平罪”;日军制造南京大屠杀,推行杀光、烧光、抢光的“三光政策”,在中国使用化学武器、细菌武器,造成大量平民伤亡,犯下无数“违反人道罪”和“战争罪”。日本军国主义暴行与德国法西斯在本质上没有什么两样,某些手段更加残忍。

  (二)“应答”一文称,“在政治上,日本确实接受了该判决,但很难找到一个法律专家认为审判在法律上是公正的”。“审判程序存在极大问题,诸如不完全取证、缺少交叉验证和高等法院等法院审定”,故没有真实反映历史。

  这个问题的提出不仅涉及对东京审判的评价,也直接涉及到对纽伦堡审判的评价。如果以上述理由否定东京审判,也就等于推翻了纽伦堡审判对纳粹德国战犯的判罪。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日本战犯受到的国际审判分为两部分。其一是在被侵略国当地的审判,例如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军事法庭的审判等;其二是在东京进行的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这不是国内法庭,而是代表世界人民的国际军事法庭,其判决无需任何国家高等法院的审定。这些审判本身就是战后国际秩序和国际法律体系的重要基础,其正义性、合法性与权威性是不容置疑的。

  1945年7月26日《波茨坦公告》明确提出:“对于战罪人犯,包括虐待吾人俘虏者在内,将处以法律之严厉制裁”。1945年9月2日,日本天皇及政府在日本投降书中表示接受包括上述条款在内的《波茨坦公告》。远东军事法庭正是依据上述国际法程序和规约开庭的。在法庭宪章中规定了公平审判的法律原则与程序。纽伦堡审判从1945年11月至1946年10月,开庭403次,记录达17000多页。东京审判比纽伦堡审判规模更大,时间更长。从1946年5月到1948年11月,开庭818次,审判记录长达48412页。在法庭上,受理证据约4300余件,先后有419名证人出庭作证,有779人书面作证,判决书长达1213页。

  1986年8月19日,日本官房长官在众议院内阁委员会答辩时曾表示,日本根据旧金山对日和平条约第11条,在国与国关系上,接受审判是事实。尽管中国反对美日在排除中国的情况下缔结的这一和约,但仍然可以从中得出这样的结论:旧金山和约规定了日本必须接受东京审判及其结果。这本身不仅是政治问题,也是涉及国际法的法律问题。

  (三)“应答”一文质疑说“东京法庭是从美国的视角处理所有问题”,因而“不可能有什么可靠的历史研究”。

  从东京审判到“冷战”政策的出笼,美国一直企图利用其对日本单独占领的特殊地位,贯彻其政治意图。但这主要表现在美国对惩处战犯和在日本铲除军国主义的不彻底性上。例如,美国为利用日本的天皇制对战后日本实行间接统治,不去追究裕仁天皇的战争责任。1948年12月处死东条英机后,美国便宣布释放其他甲级战犯,不再审判。这完全是出于美国冷战政策的需要,破坏了东京审判应达到的效果,但决不能据此否定东京审判。东京审判并非只按美国的意图,而是根据世界反法西斯各国的意志和国际法进行的。侵略者给全人类带来了巨大灾难,成为世界公敌。截至1945年5月1日,对德日意轴心国宣战的国家就有47个,遍布五大洲。除去轴心国及其仆从国以外,当时世界上70%以上的主权国家都行动起来反对侵略。远东国际军事法庭虽由11国法官代表组成,但它代表所有受害国立场。

  三、关于南京大屠杀

  南京大屠杀是日本侵华战争中最血腥的一页,也是迄今日本右翼势力竭力掩盖、否认侵略罪行的一个焦点。不仅如此,日本政府也不愿证实这一史实。日本领导人对访问南京,参观有关纪念馆有所抵触,仍会受到日本国内巨大的牵制。战后至今,没有一个日本首相到过南京。可以想像,如果日本首相到南京访问仍就只说一句“深刻反省”,而不正式“谢罪”并前往悼念死难者,是难以得到受害方宽恕的。遗憾的是,战后60年过去了,日本不仅仍然做不到向南京谢罪,而且还不断出现否认南京大屠杀史实的言论。这只能激起受害者更强烈的愤怒和对历史事实的反复确认。结果,《中国日报》、日本“言论NPO”和北京大学2005年7月所做的民意调查显示,在中国提到日本首先想到南京大屠杀的人,在市民中占50.1% ,大学生中占50.9%。尽管如此,“应答”一文仍在国际上散布以下否认大屠杀罪行的观点:

  (一)声称南京大屠杀遇难者人数在东京审判时受到质疑,日军入城前南京市中心人口约20万至25万人,而经过一个月战斗后,该数字却比以前增多了,所以30万人被屠杀不能自圆其说。

  这里,南京大屠杀范围的概念被偷换了,变成了南京市中心。据东京审判的判决书记载:“在日军占领后最初六个星期内,南京及其附近地区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总数达20万人以上。这种估计并不夸张,仅由掩埋队及其他团体所埋尸体达15.5万人的事实就可以证明了。根据这些团体的报告说,尸体大多是被反绑着双手的。这个数字还没有将被日军所烧弃了的尸体,投入到长江,或以其他方法处分的人们在内。”1937年,南京市人口超过100万。日军逼近南京市时,半数以上的人逃出城,躲到郊县,留在城内约55万人,而在南京“国际安全区”内有约20-25万人,这当然不是南京市及周围地区的全部人口总数。日军攻陷南京后,连续数周的大屠杀一直延伸到南京周围约100公里的乡间。据吉林省档案馆中日本关东军宪兵队档案记载,南京被占领前人口为100万,之后减为34万。据1994年美国公布的解密档案,日本驻美使馆1938年1月17日接收的电报中称:“据可靠的目击者直接计算及可信度极高的一些人的来函,提供充分的证明”,“不少于30万的中国平民遭杀戮,很多是极其残暴血腥的屠杀。抢劫、强奸幼女及其对平民的残酷暴行,在战事早已于数星期前即已停止的区域继续发生”。至于南京大屠杀结束后一些难民的回流现象,决不能证明从未发生过大屠杀。

  (二)“应答”一文称,当时没有推土机,12人1天处理2600具尸体的证词不可信。该文认为南京大屠杀并非是有组织进行的,以此为松井石根开脱罪责。至于揭露日军暴行的《拉贝日记》等当年第三者证言,却被“应答”一文说成是“基于道听途说”。

  这种说法是企图以质疑细节否认整体罪行。实际上,仅当时南京的“崇善堂”掩埋队,截至1938年4月,就在南京城乡共掩埋了112267具尸体。其中,童尸就有813具。据许多当事人证明,日军在南京搞大屠杀主要选择了江边、河塘等低地。日军大屠杀后便焚尸灭证,或让中国民工把尸体扔进江中、河塘。日军甚至让中国俘虏自己挖坑,然后将他们排队枪杀并掩埋。当时的日本记者曾目睹日军让新兵拿中国俘虏做刺杀训练,刺死后“将尸体扔进防空壕里”。 这难道还需要推土机掩埋吗?很明显,这是有计划、有组织的集体屠杀、集体灭尸行为。连当年纳粹德国政府代表的报告都不得不指出:“这不是个人而是整个陆军,即日军本身的残暴和犯罪行为”,形容日军是“兽类的集团”。有证据表明,早在1937年12月5日,日本上海派遣军司令朝香鸠彦得知约有30万中国军人被包围后便下密令:“杀掉全部俘虏”。在国际舆论谴责下,日本政府不得不于1938年3月将松井召回国,但事后却给他授勋。今天,日本越是有人否认南京大屠杀的史实,越说明当年日军暴行罪孽之深重。中国有句成语叫做“欲盖弥彰”,这个词正好可用来奉劝那些善于撒谎的人不要再枉费心计了,任何谎言都掩盖不了血写的事实。

  《拉贝日记》的珍贵史料价值是不容置疑的。约翰·拉贝先生是当时日本的盟国——德国纳粹党南京小组负责人。他当时任西门子公司驻中国商务代表,日军侵占南京时曾任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主席。《拉贝日记》是拉贝本人根据亲身经历和目击南京大屠杀所做的真实而细致的记录。其中包括他当时向中日双方发出的电文及现场照片。今天,如果一个当时尚未出生的人,却把亲身经历者的日记说成是“道听途说”,或者企图通过所谓“研究”推翻其中自己不喜欢的东西,这显然不是尊重历史和谦虚治学态度。

  (三)“应答”一文还认为“如果失败不可避免,指挥官应投降,以免造成军民不必要的伤亡”,“如果唐生智投降,便可挽救军民的生命”。冲绳战役的大量平民丧生,就是因为日军在该投降时没有投降,“蒋介石在南京也犯了同样的错误”。

  这等于说中国将领不投降,日军就可以杀俘虏和平民,反抗侵略“有过” ,屠杀俘虏倒“有理”。根据这一谬论,日军在中国抗日根据地实行“三光政策”,对重庆狂轰滥炸难道不也是天经地义的吗?虐杀与日军作战的盟军战俘的责任难道不也应由当时的美国、英国、澳大利亚等国的领导人承担吗?这完全是军国主义的侵略逻辑。1937年12月7日,南京大屠杀的罪魁祸首松井石根曾亲自起草《攻克南京城纲要》,其中包括入城后分区扫荡,目的就是“占领南京,迫使中国屈服”。从同年12月17日起,松井石根在南京市逗留了一周,听到日军暴行后,不仅没有采取任何有效措施制止暴行,反而“期望中国四万万人民加以反省”。他们就是企图用血腥的屠杀吓倒中国人民,通过占领中国当时的首都迫使全中国投降。

  在战争法中从来就没有因将领不降而可虐杀俘虏和平民的规定。日本曾批准规定人道对待战俘的1907年海牙第四公约,但直到1941年12月仍未批准日本1929年签署的《日内瓦战俘公约》。该公约规定不得虐待俘虏。这主要是由于日本陆军和海军的反对。当时日军反复灌输“为天皇而死是最大光荣”,而投降则是耻辱。这导致日军蔑视战俘和战争法规,虐杀战俘相当普遍,甚至连日本海军潜艇击沉商船后还要斩杀逃生者。在这种情况下,南京大屠杀的发生是必然的。“应答”一文拿冲绳平民伤亡来做说明,指责中国南京保卫战的将领不投降,完全混淆了侵略者和被侵略者的界限。但有一点是确实的,即日本民众在战争中的伤亡完全应由拒绝投降的那些甲级战犯和日本的天皇制负责。况且,冲绳平民的部分伤亡正是在失败前日军屠杀造成的,这本身就是“违反人道罪”。

  四、关于日本教科书和靖国神社问题

  日本教科书问题和首相参拜靖国神社问题,是日本是否正确认识和对待历史问题的试金石。因为这两个问题与日本政府的态度直接相关,并涉及到近代国际关系史、当前日本与亚洲邻国关系,以及日本未来的走向。

  (一)“应答”一文称,扶桑社出版的历史教科书并未否认日本侵略其他国家,中韩指责该书“美化侵略历史”是太过牵强了。该文还以讥讽的口吻写到:“中韩抗议提高了该书的知名度,使日本人对该书的兴趣大增,几乎可以预见该书的被采用率会增长”。这无非又是在为推广右翼教科书而委过于人罢了。

  战后60年来,日本右翼势力一直利用所谓民主与言论自由,公开为侵略战争翻案,大肆散布反华言论。2000年,日本右翼学者组成的“教科书编撰会”编撰了初中历史教科书《新历史教科书》,由扶桑社出版,2001年获日本文部科学省审定通过。尽管中韩等国就此提出严正交涉,但2005年4月该教科书再度获文部科学省通过,被作为学校选用的教科书在日本上市。日本右翼教科书宣扬的主要错误观点如下:

  ——把太平洋战争说成“大东亚战争”,“日本的战争目的是宣布自存自卫和把亚洲从欧美统治下解放出来”,“建设‘大东亚共荣圈’”。众所周知,日本发动太平洋战争是侵华战争的延续,而“自卫自存”一直是当时日本对外扩张、先启战衅的借口。日本当年的所谓“大东亚战争” 是1941年12月在日军大本营会议上提出的,其中包括侵华战争、偷袭珍珠港,入侵东南亚。

  ——称“战争之初,日军打败盟军使长期在欧美殖民统治下的亚洲人增加了勇气”;日军南进也成为“亚洲各国获得独立的一个契机”;“大东亚宣言”强调了“各国的自主独立”等,“表明了日本的战争理念”。这实际上是在宣扬战前军国主义的侵略理念。日本对朝鲜半岛和我国台湾省实行长期的殖民统治。它南进扩张是称霸亚洲侵略计划的重要步骤,并具有与欧美列强争夺殖民地的性质,根本谈不上“解放”亚洲。而恰恰是抗日战争的胜利才使亚洲人民从殖民主义的铁蹄下获得独立和解放。

  ——把“九一八事变”归咎于“中国人的排日运动”,称“满洲国旨在中国大陆建立第一个近代国家。满洲国以五族协和、王道乐土为口号,迅速实现经济增长”。“关东军炸死满洲军阀张作霖后,希望加强对满洲的控制,中国人的反日运动激化,不断发生妨碍列车运行的事态。此外,对日本来说,北面有苏联的威胁,南面有国民党的力量不断逼近。在这种情况下,石原莞尔等一部分关东军军官制定了通过军事占领整个满洲解决问题的计划。”2005年4月再次送审本又改为:“随着国民党统一中国的逼近,中国人的反日运动激化,不断发生妨碍列车运行和迫害日本学童的事件。此外,对日本来说,北面有苏联的威胁,南面有国民党的力量不断逼近。”  这分明是在宣扬日本侵占中国东北不仅“有理”,而且“有功”,不是美化侵略又是什么?

  ——把“七七事变”说成是“1937年7月7日夜,有人向在北京郊外卢沟桥演习的日本军开枪(卢沟桥事变)。翌日晨,与中国的国民党军进入战斗状态。虽努力就地解决,但不久日方也命令大规模派兵,国民党政府也立即发出动员令。从此日中战争持续了8年。”2005年4月再次送审本又改为:“1937年7月7日夜,在北京郊外的卢沟桥,发生了有人向日本军队开枪的事件。第二天,中国方面继续开枪,进入了战斗状态。事件本身不过是一个小摩擦,虽然人们希望就地解决,但是与日本方面的冲突事件不断发生,解决变得困难起来。”这清楚地表明,扶桑社出版的教科书就是要把卢沟桥事变的成因和历史责任归咎于中方,为当年日军全面发动侵略战争制造“正当性”。

  ——把南京大屠杀说成是“同年8月,在外国权益集中的上海,发生了两个日本军人遭枪击事件,以此为契机,日中之间的全面战争开始了。日军认为,如果国民党政府首都南京陷落,蒋介石就会降伏,12月,占领南京(此时,日本軍造成民众出现许多死伤者。南京事件)。” 这明显是在推卸日军制造南京大屠杀的罪责。

  ——称朝鲜半岛“若处于与日本敌对的大国统治之下”,日本的防卫将是困难的。1910年日本吞并朝鲜“对保卫日本安全和在满洲的权益是必要的”,是“根据当时国际关系的原则,合法进行的”。修改后的这部教科书仍保留了“日本政府认为,合并朝鲜在保卫日本安全和满洲的权益上是必要的”,并称 “朝鲜国内也出现接受合并的声音”等。这种以转述当年殖民主义反动谬论的方式歪曲历史的做法,必然激起朝鲜和韩国的强烈反对。

  日本文部科学省审定通过的另外7种历史教科书也不同程度地淡化了日本的侵略历史。关于“侵略”的用语,7家出版社1997年度的教科书中均用了“侵略中国”、“侵略朝鲜”、“侵略亚洲”等词句。2002年度教科书,则只有一家出版社在标题上用了“侵略中国”的表述,其他出版社都变成“向中国进出”、“日中战争”等,完全回避了侵略战争性质。关于南京大屠杀,7家出版社1997年度的教科书都记述了南京大屠杀事件。2002年度教科书中,仅有3家出版社继续用“屠杀”的表述,其他出版社则说成是“南京事件”,回避“屠杀”二字。关于“三光”作战、“731细菌部队”人体实验的内容,1997年度的教科书,有5家出版社记述有“杀光、烧光、抢光”的暴行,而2002年度的教科书只剩一家做了记载。而“731细菌部队”的人体实验罪行则从2002年度送审的7部教科书中被完全删除。关于殖民统治的罪行,1997年度的教科书中有4部记述了日本统治朝鲜,实施“皇民化”运动等殖民统治的内容。2002年度的教科书则做了大幅削减,有些出版社干脆全部删除。上述情况难道不值得亚洲邻国和国际社会关注吗?

  日本的教科书问题决不是孤立的。它是日本国内长期以来两种历史观斗争的继续,是日本右翼势力美化侵略历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冷战后日本政治右倾化趋势发展的一种表现。日本右翼势力美化侵略历史的活动完全是有组织进行的。政界、学界、舆论界的右翼彼此配合,遥相呼应,今后还将继续兴风作浪。

  (二)“应答”一文为小泉首相参拜靖国神社辩解说,他每次参拜“均公开表明他认为战争是错误的,他不是为参拜甲级战犯,而是为了悼念那些被迫参战并战死沙场的无名战士”,并反问“怎么能认定他参拜就是为美化侵略历史呢?”“包括中国在内的很多国家都悼念为国捐躯的烈士,而关于靖国神社的争议纠缠在供奉其中的甲级战犯”。东京审判“将日美冲突和东条英机置于核心位置”,“反映了美国中心的历史观”,而中韩却如此维护它,令人费解。

  这里首先需要澄清靖国神社的性质。靖国神社原名“东京招魂社”,始建于明治维新后第二年的1869年,1879年改称靖国神社。战前和战中的靖国神社“堪称是日本军国主义精神基础的设施” ,是培养军国主义好战精神的“军国神社”。靖国神社一开始就享受皇室的特殊待遇,由日本兵部省管辖,二战期间作为军部设施,直接隶属日本陆军省和海军省,经费来自日本军费。出征海外的官兵也要到靖国神社壮行,表示“七生报国”,“魂归靖国”。其结果导致整个日本都沉浸在近乎疯狂的军国主义的氛围之中。明治维新以来,先后有245.3万日本军人在国内外战争中丧生,其中死于二战期间的约占95%,其中大多是侵华日军。日本战败投降后,靖国神社的性质发生一定变化。战后日本宪法规定,日本实行政教分离,靖国神社成为“民间宗教设施”,而不再具有国家管辖的特殊地位。但是,日本一些人对此十分不满,一直要求日本首相正式参拜,并由国家重新出资管理靖国神社。1978年,包括东条英机、松井石根等14名甲级战犯的亡灵名单被作为“昭和殉难者”秘密供奉到靖国神社。此后,日本首相参拜靖国神社问题便成为影响日本同亚洲邻国的突出问题,受到国际社会的强烈关注。日本国内一些人也以首相参拜违反日本宪法政教分离原则为由,反对小泉首相参拜,并将小泉告上法庭。

  “应答”一文说,“有些日本人认为小泉应该放弃参拜”,“但很少有人认为参拜是为了美化侵略历史”。对此,1986年9月的中曾根康弘首相讲话已作出一定回答:“所谓甲级战犯的合祀问题,从对方国家来看,总理大臣公式参拜祭祀有对本国遭受侵略的大规模战争负有责任的领导人的场所,等于表扬这些人,刺激国民感情。我们是亚洲国家,所以还是要对大战反省,接受教训。这是日本生存下去的宿命”。 同年8月14日,中曾根内阁官房长官后藤田正晴发表谈话表示:“鉴于我国作为和平国家处于为国际社会的和平与繁荣承担更大责任的立场,也必须重视国际关系,适当照顾近邻各国的国民感情。”日本政府“经慎重和自主研究的结果,停止内阁总理大臣8月15日正式参拜靖国神社。”

  然而,小泉纯一郎首相2001年上台后,先后于同年8月13日、2002年4月21日、2003年1月14日、2004年1月1日四次参拜靖国神社。小泉首相对外表示:“自己的参拜不是悼念特定的对象,而是向并非出于自愿而在战地倒下的人和奔赴战场的人们表明哀悼之意,并以决不能再度进行战争的决心前往参拜”;对内则宣称:“作为日本人,对战殁者致以应有的敬意,表示诚恳的感谢,决不是什么坏事”;“虽然知道中国的不快,但由于外国对我们慰灵的做法提出‘不妥’而停止参拜是否合适” ,即使建立这样的设施也代替不了靖国神社。 这种对内对外两种腔调,在社会信息化的今天,最终只能全面丧失国内外的信任。迄今,存在一些难以令人理解的矛盾是:

  第一,当日本有人提出将甲级战犯亡灵移出靖国神社时,日本右翼势力和靖国神社一致反对。其“理由”之一是亡灵一旦被供奉到靖国神社就化为不可分割的所谓“英灵”,如同一滴水融入海中是无法分离的。而日本首相参拜的对象正是所谓“英灵”,这不是美化又是什么?另外,难道靖国神社无法分开的“英灵”,只有小泉首相参拜时才能区别开,排除“特定的对象”吗?

  第二,小泉首相对靖国神社中的战争亡灵表示“敬意”和“诚恳的感谢”,而其主体是侵略亚洲邻国的加害者,其中包括甲级战犯。作为日本首相,一方面对受害者表示“反省”和“歉意”;另一方面又对加害者表示“敬意”与“感谢”,这难道属于正常思维吗?日本当年发动侵略战争时,难道不也是打着“解放亚洲”、“为了东亚和平”等旗号吗?现在,尽管小泉首相表示“以决不能再度进行战争的决心前往参拜”,但参拜行为本身已经在精神上构成对亚洲邻国人民的再度加害。因为从来都是“行胜于言”。

  第三,长期以来在日本有一种“神话”,强调日本的传统宗教文化认为是“人亡皆成佛”,“不再分善恶”,所以也不必追究甲级战犯亡灵的罪过,而可以参拜靖国神社。这显然是受到战时靖国神社宣扬的国家神道的无形影响,是一种严重的误导。其实,依照靖国神社以前日本传统神道的观念,关于灵魂的概念大体分为两种,即“和魂”与“荒魂”。前者可带来安宁;后者则会带来灾厄。日本关于“神”的传统概念也分两种,即“善神”与“恶神”。 前者是与“和魂”、“祖灵”相通的平安之神;后者则是与“荒魂”、“怨灵”,即因战乱、瘟疫、灾害等丧生者之灵相通的鬼怪幽灵。在“御灵信仰”中,“慰灵”源于对“祖灵”的慰籍,而“镇魂”则侧重于镇慑“荒魂”。人们通过“镇魂”,祈祷“荒魂”转化为“和魂”、 “善神”。遗憾的是,现在许多日本人并不了解上述日本真正的传统宗教文化观念,也不会用正确的日语发音读出“和魂”与“荒魂”、“善神”与“恶神”等词汇。问题在于,主张参拜靖国神社的人却往往标榜要恢复日本的传统文化,这岂不是一个自我讽刺吗?靖国神社本身并非供奉所有亡灵的,而只供奉所谓战争中“为国捐躯”的“英灵”。另外,若日本人深信“人亡皆成佛”是本国的传统文化,人们生前的自我约束意识难道不会因此而受到负面影响吗?

  “应答”一文一方面认为审判甲级战犯的东京审判“反映了美国中心的历史观”,表明了否认甲级战犯存在的立场;另一方面又辩解说小泉首相不是为参拜甲级战犯,所以不是美化侵略历史。其潜在逻辑是如果参拜甲级战犯就是美化侵略历史,这等于又肯定了甲级战犯的存在。这种自相矛盾的混乱逻辑是不会有任何说服力的。日本首相坚持参拜靖国神社和右翼教科书的出笼,不仅严重伤害了中国人民感情,而且干扰了两国领导人信赖关系的建立,成为改善中日关系的症结所在。

  五、在历史问题上中国是否干涉了日本内政?

  日本一些媒体和政客经常以反对干涉内政为由,拒绝亚洲邻国对日本教科书和靖国神社的批评,并对民众产生一定影响。

  据2005年7月《中国日报》、日本“言论NPO”和北京大学所做民意调查显示,日本民众认为首相应停止参拜的占19.9%;不应参拜而应建立新追悼设施的占13.2%;若参拜应把战犯亡灵移走的占20.5%。反对参拜的共占53.6%。相比之下,认为这属于日本内政,若首相愿意应继续参拜的占32.1%。反对和支持的比例约为5:3。可以预料,一旦日本一些人真正认识到,这一问题的性质并不属于日本内政时,支持参拜的人还可能大幅减少。

  实际上,从国际法角度看,包括日本教科书、靖国神社问题在内,任何涉及美化日本侵略历史的政府行为,都会超出日本内政的范围。对此,有关国家和国际社会有权要求其予以纠正,这并不构成干涉日本内政的问题。联合国宪章规定,“在本质上属于任何国家国内管辖之事件”为内政。但是,如果日本政府审定通过美化侵略历史的教科书、日本领导人参拜供奉有甲级战犯亡灵的靖国神社等,便构成国际法上的“国际关心事项”(Matter of International Concern)。日本《国际法辞典》称之为“国际关系事项”,即“虽属一国管辖内的事项,但根据条约该事项成为国际法的限定对象而国家对此负有法律义务时,不言而喻,该事项便成为该国不能自由解决的问题”。

  1982年日本政府对教科书问题的处理、1986年日本政府对首相参拜靖国神社问题的处理,事实上都是按“国际关心事项”处理的。小泉执政以来发生的问题,关键在于日本政府在原有承诺的立场上大为倒退。日本政治右倾化的发展冲击了同亚洲邻国原有的信赖关系和友好气氛。

  日本国际法学界认为,“达成国际协议,该事项即不再是国内问题”,“不产生违反不干涉义务的问题”。因为日本国宪法第98条规定:“日本国缔结之条约及确立之国际法规,必须忠实遵守之。” 日本在历史问题上必须遵守的国际法规包括以下几方面:

  第一,1945年7月《中美英三国促令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第六条规定:“欺骗及错误领导日本人民使其妄欲征服世界之威权及势力必须永久剔除。” 同年9月日本签署的《日本投降书》第六条规定,“余等为天皇、日本政府及其后继者承允忠实履行波茨坦公告之条款”,可发布命令和采取一切措施。今天,日本虽早已成为联合国的一员,但日本政府仍有义务遵守《波茨坦公告》这一构成战后国际法渊源的基本精神,决不应允许右翼教科书和当年的军国主义历史观继续欺骗和误导日本人民。

  第二,日本政府在1972年中日联合声明中表示,“日本方面痛感日本国过去由于战争给中国人民造成的重大损害的责任,表示深刻的反省。” 1978年中日和平友好条约规定,中日联合声明所表明的各项原则应予严格遵守。日本政府在1998年日韩伙伴关系共同宣言中也对过去在朝鲜半岛的殖民统治表示“痛切的反省和道歉”。因此,日本政府在教科书和靖国神社问题上也必须恪守上述表态。

  第三,在历史问题上伤害邻国人民感情的政府行为,不能说是忠实遵守日本政府与邻国缔结的条约及确立的国际法规,更不能说是对侵略战争给邻国造成灾难的深刻反省。利用日本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来保护那些美化侵略历史、肆意攻击诽谤邻国的言论,无异于对日本宪法的亵渎与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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