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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日使馆发言人对东京通过日“法轮功”申请认定表示强烈不满

2004-08-28 00:00

  东京都有关部门8月27日认定“日本法轮大法学会”特定非营利活动法人(NPO)资格申请,中国驻日本大使馆发言人黄星原发表谈话,对东京都这一行为表示强烈不满。

  中国驻日使馆发言人说,所谓“日本法轮大法学会”就是“法轮功”的在日组织,而“法轮功”则是与日本“奥姆真理教”性质相同的邪教组织,在中国国内和世界各地早已臭名昭著。“法轮功”长期以来披着善良外衣,通过对教主李洪志绝对崇拜以及对信徒进行完全精神控制,鼓吹“来世论”和“宿命论”,严重危害了社会治安及人民生命安全。东京都有关部门不顾广大在日中国人及日本民众的反对,执意认定在日“法轮功”组织的NPO资格,结果只会是养虎遗患,自食其果。

  人民网 200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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