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会议与发言 常驻团活动 中国与联合国 联合国会议文件 走进中国 English
  首页 > 专题 > 李肇星外长出席第59届联大
第59届联合国大会中方立场文件

2004-08-05 00:00


        自第58届联合国大会以来,国际形势继续发生深刻复杂变化。和平与发展仍是当今时代的主题。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是世界各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同时,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确定因素也在增加。民族、宗教矛盾和边界、领土争端导致的局部冲突时起时伏,南北差距进一步扩大。恐怖主义肆虐、跨国犯罪猖獗、疾病蔓延、环境污染等非传统安全因素给人类发展带来诸多威胁。联合国权威和作用需要维护和加强。

  在此背景下,将于2004年9月召开的第59届联合国大会具有重要意义。加强联合国作用、凝聚多边主义共识、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和法治化,进一步落实《千年宣言》是本届联大的主要目标。我们希望联合国会员国在本届联大上就影响世界和平与发展的重大、紧迫问题进行深入探讨,达成广泛共识,采取协调一致行动。

一、联合国

  (一)多边主义与联合国作用

  多边主义是应对人类共同挑战的有效途径,是解决国际争端的重要手段,是全球化良性发展的有力保障,是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和法治化的最佳途径。构筑有效的多边主义,关键是以新的安全观和发展观为指导,建立以平等、互信、合作为基础的全球伙伴关系。

  联合国是最具普遍性、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是实践多边主义的最佳场所,其作用不可或缺。加强联合国作用,维护联合国权威,坚持《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是国际社会的普遍呼声。中国坚定不移地支持联合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核心作用。

  (二)联合国改革

  中国支持联合国与时俱进,进行必要、合理的改革。改革的目的是加强联合国作用,提高其应对新威胁和挑战的能力;原则是坚持《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方式是民主透明、充分协商,达成广泛一致。

  和平与发展相辅相成。联合国改革关键是在发展问题上有所作为。改革应充分照顾发展中国家的合理关切和合法权益,增加发展中国家在联合国事务中的发言权,加大联合国对发展问题的投入。

  中国支持对安理会进行必要、合理的改革。安理会改革应首先纠正当前安理会组成不平衡状况,遵循公平地域分配原则,优先增加发展中国家的代表性。中国赞成继续采取措施改进安理会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增加透明度。

  中国支持安南秘书长建立的“威胁、挑战与变革”高级别名人小组的工作,期待小组就应对当今世界主要威胁提出战略分析和建议,并由全体会员国讨论。

  (三)联合国维和行动

  维和行动是联合国安理会履行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职责的核心手段之一。进一步加强维和行动,有利于提高联合国权威,发挥集体安全机制的作用,推动多边主义。

  中国希望各会员国着眼于维护全球和地区和平、稳定的需要,向联合国维和行动提供及时和充分的政治、资金,人力及设备支持,为各项维和行动完成使命创造必要条件。

  在新形势下,联合国维和行动需要进一步改革,制定清晰、务实的战略。要充分发挥安理会维和行动工作组的职责,加强安理会、秘书处和广大会员国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并增进联合国与地区组织的合作。国际社会应帮助非洲地区加强维和行动能力。

  (四)联合国财政

  联合国所有会员国应根据《联合国宪章》的精神,根据联大决议确定的支付能力原则,继续认真履行应有的联合国财政义务,及时、足额、无条件地缴纳联合国会费和维和摊款,确保联合国具有坚实、稳定的财政基础。

  联合国资源的利用应根据资源与方案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率,并充分考虑和照顾发展中国家的合理关切和要求。

  会员国应进一步协调与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在方案协调和财政预算方面对秘书处工作的指导。

二、发展问题

  (一)经济全球化

  中国认为,为推动经济全球化朝着均衡、稳定、共赢的正确方向发展,国际社会应致力于:

  ——对经济全球化进行有效全球管理,改革和完善国际金融体制,健全开放、公平的多边贸易体制,加强联合国在发展领域的统筹、协调能力,确保所有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平等参与国际经济决策;

  ——进一步加强协调和磋商,探讨形成具体措施和机制,落实千年首脑会议在发展合作方面达成的共识;

  ——敦促发达国家承担起应有的义务和责任,进一步开放市场,取消贸易壁垒,切实履行在增加资金和技术援助、减免债务等方面的承诺;

  (二)落实千年发展目标

  千年发展目标是国际社会第一次提出的综合量化发展目标体系。帮助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实现千年发展目标是联合国及其专门机构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国际社会应:

  采取切实行动,充分动员资金,促进发展援助持续、稳定增长,实现官方发展援助占发达国家国民生产总值0.7%的目标;

  促进国际贸易的健康发展。联合国应推动新一轮多边贸易谈判始终将发展问题置于核心,使之成为真正“发展的一轮”;

  加强可持续发展国际合作。充分利用现有机制,落实可持续发展世界首脑会议的共识和目标;

  加强发展中国家能力建设。国际社会应根据各国需要,在机制建设、人员培训、竞争力开发等领域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实质性支持;

  建立一个公平、合理的千年发展目标进展情况评估框架,既评估各国国内取得的进展,也监督和评估发展援助承诺落实情况;

  建立全球伙伴关系。各国政府、国际组织、私营部门和民间团体密切合作,共同努力落实千年发展目标。联合国应发挥引导和协调作用。

三、反对恐怖主义

  中国支持打击一切形式的恐怖主义。国际社会应在联合国安理会的统一协调下,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准则,从维护地区及世界和平与安全的长远利益出发,制定长期、全面的反恐战略。中国支持联合国安理会反恐委员会发挥更大作用。

  贫穷落后、社会不公、极端思潮以及冲突战争,是恐怖主义滋生的温床。反恐必须致力于消除其根源。中国欢迎不同文明之间的对话,反对将恐怖主义与特定的国家、民族或宗教挂钩,或采取双重标准。

  中国也是恐怖主义的受害者。打击“东突”恐怖势力是国际反恐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政府珍惜每一个同胞的生命,决不允许恐怖主义威胁中国公民的安全。

  中国支持并积极参与制订《关于国际恐怖主义的全面公约》和《关于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的国际公约》,希望各方本着建设性的合作态度就两公约遗留问题继续进行协商,尽快通过。

四、地区热点

  (一)伊拉克

  中国主张维护伊拉克的主权、独立和领土完整,尊重伊拉克人民的意愿和选择,真正实现“主权在伊,伊人治伊”,并通过民主、公正的选举,在伊拉克建立一个具有广泛代表性的政府。

  中国认为应充分发挥联合国在伊拉克问题上的重要作用,注意并听取伊拉克邻国和阿拉伯国家的意见,鼓励国际社会广泛参与,帮助伊拉克尽快稳定局势,早日走上和平、稳定与发展的道路。

  (二)中东问题

  中国欢迎国际社会近期为打破以巴和谈僵局开展的促和努力。

  联合国有关决议和“土地换和平”原则是政治解决中东问题的重要基础和指导原则。中东和平“路线图”计划被有关各方接受,并得到安理会核准,是目前解决以巴冲突问题的有效方案,应继续予以推动。

  中东问题的任何解决方案均应在有关各方充分对话与协商的基础上付诸实施。国际社会的努力应充分尊重中东地区的文化背景、宗教传统和社会风俗,有助于维护和促进中东地区的和平与发展。

  (三)阿富汗

  即将举行的大选是阿富汗和平与重建进程的关键步骤。国际社会应继续关注阿富汗问题,帮助阿富汗克服安全形势不稳等困难,推动大选顺利举行,并尽快兑现援助承诺,促进阿富汗经济发展。中国支持联合国继续在阿富汗问题上发挥主导作用。

  (四)非洲冲突

  冲突和战乱严重制约非洲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帮助非洲国家实现民族和解,消除地区冲突,走上复兴之路是国际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

  国际社会应加大对非洲冲突问题的关注。联合国应在帮助非洲国家预防、调解和解决冲突、维和、人道主义援助以及战后重建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解决非洲冲突的根本出路是发展。国际社会应加大减免非洲债务、帮助非洲减贫和防治疾病等方面的力度,支持非洲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中国支持非洲联盟其它地区组织为解决非洲冲突、维护非洲和平与稳定作出的努力。

五、防扩散、军控与裁军

  中国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生物武器和化学武器等各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坚决反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扩散。

  中国认为,要从根本上妥善处理防扩散问题,需要国际社会共同努力。首先,营造良好的国际和地区安全环境,从根本上消除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的诱因。其次,加强国际合作,倡导以政治、外交手段处理防扩散问题。第三,国际社会普遍参与,确保国际防扩散努力的公正性、合理性和非歧视性。第四,处理好防扩散与和平利用相关高科技国际合作的关系,保障各国和平利用相关高科技的权利。

  中国支持联合国在防扩散领域发挥应有的作用,希望安理会通过第1540号决议得到有效执行。中国积极参与国际防扩散合作,参加了有关防扩散的所有国际条约,并积极发展与有关多边出口控制机制的关系。同时,严格履行有关国际义务和承诺,不断加强防扩散法制建设。

  中国在核武器发展方面一直保持高度克制。中国从未、今后也不会参加任何核军备竞赛。

  中国一贯支持就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缔结国际法律文书,主张各国以可核查、不可逆转的方式认真履行已达成的削减核武器条约。应使各国享有普遍安全,为核裁军取得进展创造积极良好的国际安全环境。

  《全面禁止核试验条约》有助于防止核武器扩散、推动核裁军进程,是实现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过程中的重要步骤。中国支持该条约并积极推动条约早日生效。

  中国支持裁谈会尽快达成全面平衡的工作计划,以早日启动《禁产条约》的谈判,并就其它有关议题开展实质性工作。

  中国认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是国际核不扩散机制的基石,作用不可替代。在当前国际防扩散形势下,应继续维护和加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普遍性和权威性,并利用条约审议机制,更有效地发挥条约在防止核武器扩散,推动核裁军,及促进和平利用核能等方面的作用。

  中国支持《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宗旨和目标,并认真严格履约。中国呼吁尚未签约、批约的国家尽快加入公约,主要化武拥有国和遗弃国应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快销毁进度。

  中国支持《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的宗旨和目标,全面、严格履行公约义务,愿继续为在多边框架下加强《禁止生物武器公约》的有效性做出积极贡献。

  中国主张在确保各国安全不受减损、充分体现各方立场和关切、综合考虑全球战略稳定和地区安全形势的前提下,在联合国框架内以全面、平衡、非歧视性和循序渐进的方式,妥善解决导弹各方面问题。

  中国主张和平利用外空,反对将武器引入外空,反对外空军备竞赛,呼吁国际社会高度重视目前外空武器化的有关动向,并积极采取包括谈判相关国际法律文书在内的有效预防性措施,防患于未然。

  中国将继续支持并参与《特定常规武器公约》政府专家组工作,推动有关工作取得进展。继批准公约第一条的修正案之后,中国正积极准备批准《战争遗留爆炸物议定书》。

  中国理解并重视国际社会对地雷滥伤平民问题的人道主义关切,一贯支持并积极参与国际社会为解决该问题所做努力。作为《特定常规武器公约》所附经修订的《地雷议定书》的缔约国,中国一直严格履约,并积极参与国际扫雷援助活动。

  中国支持联合国在打击小武器非法贸易方面发挥主导作用,重视并认真落实2001年联合国小武器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支持谈判缔结一项关于识别和追查非法小武器问题的国际文书,并以建设性态度参与目前有关谈判。

  中国重视《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所附《枪支议定书》,正积极为履行议定书做准备,并愿与各国一道,推动议定书早日生效。

  中国支持联合国在信息安全问题上发挥作用,将积极参与联合国信息安全问题政府专家组工作,主张专家组就信息安全领域内各国普遍关心的现实重大问题展开深入研究,统一认识,并就具体应对措施提出建议。

六、社会问题

  (一)人权

  世界各国均有义务按照《联合国宪章》的宗旨和原则以及国际人权文书的有关内容,结合本国实际情况,促进和保护人权。国际社会应尊重人权的不可分割性,纠正重公民政治权利,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倾向,努力实现两类人权平衡发展,并对发展权等问题给予充分关注。     

  中国倡导人权领域的国际合作。国际社会应正视各国因政治、经济、文化等差异所产生的关于人权问题的不同观点,并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加强交流,增进了解,相互借鉴,共同发展。中国反对将人权问题政治化和在人权问题上推行双重标准。

  中国支持联合国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谨慎稳妥地进行人权机制改革。改革应有助于减少人权领域的对抗,加强国际人权合作,提高人权机制效率。

  (二)妇女

  提高妇女地位,维护妇女权益,实现男女平等是国际社会的广泛共识。妇女问题不是孤立的问题,应将其纳入全球和平与发展的总体战略框架。

  1995年举行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和2000年妇女问题特别联大,为促进世界妇女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各国应切实执行第四次世妇会通过的《北京宣言》和《行动纲领》及妇女问题特别联大有关文件,以及《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推动全球妇女事业发展。

  促进发展对实现男女平等至关重要。国际社会应进一步加强国际合作,特别是发达国家应帮助发展中国家妇女更快地实现发展。

  (三)残疾人

  保障残疾人权利,尊重残疾人价值,发挥残疾人潜能是社会文明与进步的重要标志。残疾人应与健全人享有同等权利,残疾人的各项权利应通过发展加以实现。

  中国支持联合国尽快制定《残疾人权利公约》,并积极参加公约特委会工作。中方愿与国际社会加强交流与合作,推动公约早日完成并生效,为促进各国残疾人事业共同做出贡献。

  中国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制定了《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将残疾人发展计划纳入国家发展总体计划中。

  (四)公共卫生安全

  公共卫生安全是非传统安全威胁问题,在经济全球化迅速发展的背景下,其跨国性和危害性更加明显。

  国际社会应在相互尊重、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加强合作,共同应对公共卫生安全问题。应特别注意加强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公共卫生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的全球公共卫生安全应急机制。发达国家有义务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资金援助,帮助发展中国家加强公共卫生安全能力建设。

  中国主张国际社会采取后续行动,积极落实第58届联大和第60届亚太经社会年会分别通过的有关公共卫生能力建设决议。

推荐给朋友
  打印本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