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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胡小笛大使在第59届联大一委一般性辩论中的发言

2004-10-05 00:00


  主席先生:

  首先,请允许我对你当选本届联大一委主席表示祝贺。我相信,你的丰富经验和杰出外交才能将指导本届联大一委取得成功。中国代表团将与你和主席团其他成员充分合作。我还想借此机会对上届联大一委主席Jarmo Sarevo大使的出色工作表示感谢。

  主席先生,

  进入21世纪以来,在新科技革命浪潮的推动下,经济全球化不断深入。人民间的交流与往来日益频繁;国家间的对话合作不断加强;区域一体化进程明显加快;地区安全机制建设空前活跃。求和平、谋合作、促发展已成为我们时代的基本特征。

  然而,在和平发展的道路上,我们还面临不少隐患和挑战,安全领域存在众多不稳定、不可预测的因素。因种族、宗教、领土等传统安全因素引发的暴力冲突和局部战争远未消失。非传统安全威胁也不断上升。恐怖活动愈演愈烈,从纽约世贸大厦到北奥塞梯,恐怖威胁的警钟一次又一次敲响。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的危险日见突出,威胁着世界和平。跨国犯罪、流行疾病、环境污染以及日益扩大的贫富差距,制约着人类发展。

  面对威胁和挑战,任何国家都难以独善其身或置身事外。要缔造持久和平与普遍的安全,关键是须树立以平等、互信、互利、协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无论我们前面有什么困难与挑战,都应该通过对话增进互信,通过谈判解决争端,通过合作促进发展。

  多边军控、裁军和防扩散努力,是国际安全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践行新安全观的重要方面。应在各国平等和普遍参与的基础上,努力推进多边军控和裁军进程,不断完善国际防扩散机制。

  主席先生,

  当前,国际防扩散形势喜忧参半。一方面,国际社会在防扩散问题上的共识不断加强,防扩散进程取得了一系列积极进展。利比亚放弃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并加入了国际防扩散体系。朝鲜和伊朗核问题已纳入政治解决轨道。联合国安理会一致通过1540号决议,进一步显示了国际社会在防扩散问题上的团结与决心。

  另一方面,防扩散领域也面临不少新挑战。随着全球化和科技的发展,传统的出口控制机制已难以应对日益复杂隐蔽的扩散活动。国际核走私网络的曝光表明,原来以国家为对象的防扩散规范存在明显缺陷。恐怖分子谋求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危险进一步上升,已是需要认真对待的现实威胁。

  针对上述问题,一些国家和国际组织就加强多边防扩散机制,尤其是核不扩散机制,提出了一些新倡议。中方支持任何有助于维护《不扩散核武器条约》、强化国际原子能机构监督核查职能、通过多边合作弥补现有机制不足的努力,愿以开放的态度,与各方认真探讨。

  防扩散问题十分复杂,必须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中方认为,首先应努力增进各国的普遍安全,消除一些国家获取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动因;其次,应通过对话合作,以政治和外交手段解决扩散问题;第三,应倡导多边主义,努力健全和完善现有国际防扩散体系;第四,应确保防扩散措施的合理性和合法性;第五,应处理好防扩散与和平利用的关系,既要堵,也要疏,要在防止扩散的前提下,保障各国和平利用科技的权利。

  主席先生,

  近年来,中国在加强出口控制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经多年努力,中国已建立了全面、有效的出口控制管理体系。该体系普遍采用了许可证管理制度、最终用户和最终用途证明制度、清单控制原则、全面控制原则等国际通行做法。我们有关的出口控制原则、范围和做法与国际基本接轨。同时,我们的出口控制配套机制日益完善,已建立跨部门出口控制应急协调机制、中国特有的出口经营登记制度和技术专家库,并对受控物项进行了海关编码。此外,中国政府也以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教育,企业的防扩散意识明显增强。尤其重要的是,我们一贯严格执法,已查处并公开数起违法出口案件。

  中国高度重视出口控制领域的国际合作,积极发展与多边出口控制机制的关系,并与多国开展了出口控制交流与合作。中国已正式加入“核供应国集团”,愿意加入“导弹及其技术控制制度”。我们愿与各国及“澳大利亚集团”、“瓦森纳安排”等机制继续开展对话、合作,相互借鉴,不断完善各自的出口管制。

  主席先生,

  在加强国际防扩散努力的同时,我们不应忽视推进军控与裁军进程,尤其是核裁军进程的重要性。中国一贯主张全面禁止和彻底销毁核武器,从不回避自己的核裁军义务。中国早已承诺无条件不对无核武器国家或无核武器区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我们呼吁所有核武器国家做出同样保证,并就此达成有约束力的国际法律文件。同时,我们也呼吁对核裁军有特殊责任的国家,以不可逆的方式继续大幅削减其核武库,为全面核裁军创造条件。

  《全面禁核试条约》对防止核武器扩散,推进核裁军进程具有里程碑意义。中国坚定支持《全面禁核试条约》,将恪守“暂停试”承诺。中国政府希望条约早日生效,正积极推动全国人大根据有关法律程序审议批准条约。

  《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第七次审议大会将于明年召开。全面审议条约的各个方面,提出建议和对策,将有助于推进条约三大目标,确保条约的生命力,提高条约的有效性和普遍性。我们希望所有缔约国体现诚意和政治意愿,使会议取得进展。

  主席先生,

  日内瓦裁军谈判会议尽快开展实质性工作,对推进多边军控和防扩散进程至关重要。目前,裁谈会在相关议题上的分歧,反映了各方对当前军控领域优先议题的不同看法。为打破僵局,有关工作计划应充分考虑不同关切,尽可能全面、平衡。在这方面,中方作出了不懈努力,已宣布接受“五国大使方案”,并对处理新议题持开放态度。我们希望各方以“五国大使方案”为基础,尽早就工作计划达成一致。

  确保外空和平利用符合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当前,防止外空武器化和外空军备竞赛具有现实的紧迫性和必要性。为此,中俄两国提出了相关工作文件,以澄清立场,增进理解。我们希望裁谈会尽快就此开展实质性工作,并早日谈判缔结相关的国际法律文书。

  “禁产条约”有利于防止核武器扩散,促进核裁军。中国支持裁谈会在达成全面、平衡工作计划的基础上,就“禁产条约”展开谈判。中方正在认真研究谈判无核查“禁产条约”的建议。

  主席先生,

  中国一直致力于《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全面有效实施。上月,中国与禁化武组织在北京联合举办了第二届亚洲地区国家履约机构研讨会,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段时期以来,日本在华遗弃化武伤人事件屡屡发生。这些事件再次表明了消除日本在华遗弃化武问题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中方希望日方加大工作力度,尽早启动实质性销毁工作。

  当前生物恐怖威胁和生物安全问题日趋突出。在多边框架下继续探讨、制定加强《禁止生物武器公约》有效性的措施十分必要。中方将继续积极参与该进程,努力促进公约的全面、有效实施。

  主席先生,

  中国重视《特定常规武器公约》在解决人道主义关切方面的作用。我们已启动《战争遗留爆炸物议定书》的批约准备工作,并将继续积极参与《特定常规武器公约》政府专家组工作。关于反车辆地雷问题,我们主张在兼顾人道主义关切和各国安全需要与经济、技术能力的基础上,寻求适当的解决办法。

  近年来,中国积极参与国际扫雷合作,以捐款、捐赠器材、人员培训等方式向一些国家提供了援助。今年4月,中国与“国际禁雷运动”澳大利亚分会在昆明联合举办了“人道主义扫雷援助与合作国际研讨会”,促进了雷患国和捐助国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今后,中国将继续为国际扫雷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也愿与各国和非政府组织加强交流与合作。

  中国支持并积极参与有关“识别和追查非法小武器”国际文书的谈判。希望各方以专家组报告为基础继续开展工作,争取谈判取得积极成果。中国高度重视《枪支议定书》,正积极准备批约,希望其尽快生效。

  在恐怖威胁不断上升的形势下,加强对“便携式防空导弹”的管理很有必要。中国愿与各方进一步探讨有效防范此类武器被用于恐怖活动的合理、有效措施。

  信息安全事关各国国计民生以及国际安全与稳定。中国支持联合国政府专家组继续深入研究信息安全问题,并提出具体的应对之策。

  主席先生,

  多年来,作为最具代表性的国际安全与裁军论坛,联大一委为推进国际军控进程、促进国际安全发挥了历史性的重要作用。随着国际形势的发展,一委的工作方式和效率也确有改进提高的余地。一些国家已就此提出若干改革建议,中国愿以开放的态度与大家进行探讨。

  一委改革涉及诸多方面,相当复杂,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要有足够的耐心。中方愿提出几点原则建议供大家参考。首先,一委作为最具代表性的国际安全与裁军论坛的性质必须维持。改革应着眼于挖掘潜力、加强作用和提高效率。其次,应坚持一委工作的民主性和普遍参与,保证各国发表意见的权利。第三,改革应与联合国整体及其他裁军机制的改革相协调。第四,应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充分考虑有关措施的可行性。

  主席先生,

  在新世纪,国际形势发展既向我们提出了严峻的挑战,也给我们开辟了广阔的前景。我们愿与各国携起手来,共同推进国际军控、裁军和防扩散事业,为缔造一个更加和平、安全的世界作出贡献。

  谢谢主席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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