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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代表团谢波华参赞在第59届联大关于人权教育问题的发言(议题105(b))

2004-12-10 00:00


  主席先生:

  今天,联合国大会在“世界人权日”讨论人权教育,这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中国代表团注意到联合国人权高专关于人权教育十年提交的评估报告(E/CN.4/2004/93)和秘书长向本届联大提交的“世界人权教育方案第一阶段(2005-2007)行动草案”(A/59/525),愿就人权教育问题发表如下看法:

  一、我们高度评价“1995-2004年联合国人权教育十年”及其行动计划取得的成果。联合国十年不懈地推进人权教育,促进了全世界对人权和基本自由的尊重,促进了不同民族、种族、族裔、宗教和语言群体间的了解、容忍与友谊,促进了以人为中心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公正。十年来,国际社会日益意识到人权教育是实现人权的根本途径之一,各国亦根据本国国情制定并实施了全面、有效和可持续的人权教育战略。

  二、我们支持联合国宣布并实施“世界人权教育方案”。正如人权高专在其评估报告中指出的,过去的十年既有成绩,也有不足。联合国应当在人权教育十年基础上,进一步推动全球人权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人权会有关决议,人权高专办会同教科文组织,编撰了“世界人权教育方案第一阶段(2005-2007)行动草案”。我们对高专办和教科文组织的努力表示赞赏,并将对草案的具体内容进行深入研究。

  三、我们认为,推行人权教育应遵循下述原则。首先,人权教育应充分考虑各国历史传统和社会背景,鼓励发扬各国文化传统中的积极因素,尊重多样性,反对歧视。第二,人权教育应涵盖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及发展权,鼓励各类人权平衡发展。第三,人权教育首先是一国政府的责任,国际社会有义务向各国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第四、人权教育是一项长期系统工程,人权理念的传播和深入人心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

  主席先生,

  作为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人权教育对中国政府而言尤为重要。在过去的十年里,中国政府从本国国情出发,结合“联合国人权教育十年”规化,开展了丰富的人权教育活动。

  ――在全国范围,制定并实施“五年普法规划”,着眼于在公民中树立宪法观念、民主法治意识和人权意识。

  ――在学校系统,结合有关国际人权文书,编写并讲授人权教育读本,突出以权利为核心的法治理念,普及基本人权观。

  ――在国际一级,在开展双边合作的同时,将人权教育纳入中国与人权高专办技术合作框架,开展了一系列合作项目。

  今天,中国公民的权利意识明显提高,人权理念深入人心。中国政府愿与联合国及其它各国一道,在人权教育十年的成就基础上,继续在国家和国际一级推行人权教育,促进人权文化的发展。

  谢谢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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