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磊大使在安理会叙利亚化武问题公开会上的发言

2026-09-03 23:55  打印

主席:

我祝贺法国担任本月安理会轮值主席,中国代表团将给予你和你的同事充分合作。我也愿借此机会赞赏丹麦上个月担任轮值主席期间所作工作。我感谢中满泉高级代表的通报,欢迎叙利亚和土耳其常驻代表出席会议。

中方注意到,一段时间以来,叙利亚过渡政府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义务,设立国家履约机构,加强人员配备,积极同禁化武组织技秘处开展合作。叙方自去年10月起恢复提交月度报告,并于近期提交补充宣布,中方对此表示欢迎。

中方理解叙利亚希望恢复在《公约》项下的权利,对禁化武组织第112届执理会有关决定参加协商一致。中方鼓励叙方以此为契机,同技秘处继续加大对话合作,严格根据《公约》开展工作,尽快查清叙境内可能遗留的敏感化学品底数并完成销毁,及时向缔约国通报进展,确保销毁严格满足可核查、不可逆等标准,得出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结论。

“调查鉴定组”和特别任务办公室追责职能超出《公约》授权,成立本身充满争议。涉叙化武追责机制造成禁化武组织政治化日益突出,严重影响该组织权威性和有效性。禁化武组织回归技术组织属性是解决叙化武问题的重要条件。应当在完成叙利亚任务后,同步结束涉叙机制,不能固化甚至扩大追责授权,避免制造更多对立对抗。技秘处应当恪守《公约》授权,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实事求是,严格根据《公约》规定处理指称使用化武问题。技秘处要切实落实“联合国80周年改革倡议”关于提质增效的精神和要求,提高月度报告的质量和针对性,避免重复以往内容,增强工作透明度。

主席,

叙利亚化武问题已经讨论十余年,尽早结案是各方共同愿望。中方支持叙利亚根据“叙人主导、叙人所有”原则,推进广泛包容的政治过渡,消弭冲突根源,促进内部和解,将宝贵资源聚焦发展议程,早日开启国家重建新篇章。

根据《公约》及其附件,缔约国有责任对境内发现的疑似化武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扩散风险。叙利亚过渡政府应当充分吸取疑似化武钢瓶未经授权销毁事件的教训,加强机制建设和对工作人员的培训、监督、管理,尤其要建立内部防火墙制度,防止政府内部无关人员接触疑似危险化学品,避免类似事件再度发生。在当前叙境内恐怖势力不靖的形势下,叙利亚过渡政府应该提高警惕,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打击包括“东伊运”在内的所有被安理会列名的国际恐怖组织,坚决杜绝境内危险化学品、化武武器以及敏感技术被恐怖分子获取。

最后,中方重申,中国支持维护叙利亚主权、独立、统一和领土完整。我们坚决反对任何人在任何情况下,出于任何目的使用化学武器。无论谁使用化武,都应受到一致谴责。

谢谢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