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席:
中方对刚才的议程程序性表决投了反对票,对有关议程表决结果表示遗憾。
美国与伊朗签署谅解备忘录已经两个月有余。然而,备忘录生效不久便遭到破坏,有关各方军事摩擦不断,对话谈判迟迟未提上日程。目前,谅解备忘录设定的60天窗口期已过,美国加大对伊单边制裁、对伊发动新一轮军事打击,美伊互袭,地区局势再度紧张,各方劝和促谈努力严重受挫。中方对此高度关切、深感担忧。我谈以下几点:
一是以政治解决为路径,坚持对话协商正道。中东地区战事反复,对包括伊朗在内各国人民造成严重伤害和损失,外溢影响持续扩大,损害国际社会共同利益。当事方应摒弃诉诸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尽快恢复执行谅解备忘录,推动伊朗核问题重回政治外交解决轨道,就实现全面持久停火、达成和平协议、政治外交解决伊朗核问题等寻找兼顾各方合理诉求的最大公约数。
二是以标本兼治为目标,聚焦解决问题根源。美国单方面退出伊核全面协议、两次在谈判进程中对伊朗动武、推动对伊朗极限施压,是导致当前中东地区局势和伊朗核问题复杂难解的主要原因,有关各方不能本末倒置。美国应承诺不再动武,同伊朗真诚谈判,保障未来新协议有效执行。当事方应在平等和相互尊重基础上处理好彼此关系,着力缓和当前局势,探寻综合解决方案。
三是以客观公正为原则,统筹核不扩散与和平利用目标。处理伊朗核问题必须摒弃双重标准,尊重当事方合法权益。伊朗作为《不扩散核武器条约》无核武器缔约国,拥有和平利用核能的合法权利。中方肯定伊朗多次承诺不会发展核武器。中方支持美伊通过理性务实谈判妥善解决有关分歧,确保伊朗在国际原子能机构严格保障监督下有序开展和平核活动,杜绝核扩散风险。
四是以是非曲直为依据,反对滥施制裁挑动对抗。曲解伊朗核问题历史经纬,忽视伊朗在恢复保障监督核查等方面面临的困难,执意在安理会推动恢复对伊朗制裁,强推安理会介入伊朗核问题,无助于各方建立信任、弥合分歧。当前形势下,安理会应发挥建设性作用,为对话谈判营造积极有利氛围。个别成员应停止利用安理会推进自身政治议程,避免对伊朗核问题政治解决进程制造新的障碍。
主席,
日前,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就促进中东地区共同安全提出4点倡议,这是习近平主席继提出维护和促进中东地区和平稳定4点主张后,中国再次为实现地区长治久安贡献方案。中方始终坚定站在和平一边、站在对话一边、站在历史正确一边。作为伊核问题全面协议参与方和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方将继续同各方一道为推动政治解决伊朗核问题、维护国际核不扩散体系、促进中东地区和平稳定作出不懈努力。
谢谢主席。